《李悯(兄妹)》 长夏(一) 傅承恪第一次见到李悯,是在他十七岁那年的盛夏。后来他无数次回想那个午后,都觉得那一天的阳光里浸着一种宿命般的金色,像一匹精美的绸缎,从天堂的织机上垂落下来,将人间裹挟进一场盛大而靡丽的劫数。 他在那年三月收到母亲一句简短的信息,只一句——你父亲的私生女,已接回家中,是你奶奶的意思。 他对这件事本就兴趣缺缺。傅家枝叶庞杂,父亲傅启明在外头的风流债从来不少,母亲陈婉清是名门出身,眼界手腕皆有,对这种事的耐性早被磨成了淡漠。能让她特意发信息来的,想必在奶奶那里受了不少气。但傅承恪只是已读不回,继续埋头准备A-Level的考试,六月中旬参加完最后一场考试之后又跟几个同学去了一趟南法,直到七月初暑气最盛的时候,才不紧不慢地搭了越洋航班回来。 那年的夏天热得不讲道理。他从机场出来的时候,一落地就是满身黏腻的汗。长途飞行让他太阳穴突突地跳,家里派了司机来接,老陈一边开车一边絮絮叨叨地说着这半年家里的事——太太把花园重新修了一遍,老太太前阵子得了重感冒现在已无大碍,二少爷期末考试又拿了倒数,太太发了好大一通脾气。 傅承恪有一搭没一搭地听着,将衬衫领口解开了一颗扣子。他靠在座椅上,偏头去看车窗外飞掠而过的风景。 车子从高速下来,拐进市区的时候,路两旁的法国梧桐连成绿色的拱廊。那些树都有些年头了,枝干粗壮,树皮斑驳,叶片密密匝匝地迭在一起,把午后的日光筛成满地碎金。但这绿意并不让人觉得清爽,叶子是近乎发黑的墨绿,表面覆着一层薄灰,憔悴至极。空气里的热浪一层一层地涌过来,路面上的沥青被晒得泛着油光,远处的高楼在蒸腾的暑气里微微扭曲变形。傅承恪把车窗降下来一条缝,热风立刻裹着知了的嘶鸣灌进来,黏腻腻地贴在皮肤上,他又把窗关上了。 傅家坐落在旧时法租界扩出去的界面上,是民国时期的建筑。灰白色的洋楼掩映在法国梧桐的浓荫里,爬山虎从墙角一路攀到三楼窗台,在夏日里绿得疯狂、绿得贪婪。 他到家时正是午后三点,日头毒辣得像要把石阶晒化。佣人替他开了门,扑面而来的冷气里混着栀子的甜腥,他随手将行李箱交给管家老周,想上楼补觉,老周说太太在茶室等他,他脚步一顿,然后走向茶室。 傅承恪在母亲对面的椅子上坐下,修长的手指搭在扶手上,姿态松散而矜贵。 “奶奶呢?不在家吗?” 陈婉清听到儿子提到老太太,气不打一处来,她没好脾气地开口:“病刚好就说要去普陀山礼佛,也不看看自己多大年纪了,大热天的往山上跑,谁也拦不住。” 傅承恪点点头。 提到老太太,陈婉清想起三个多月前的事,又看看面前这个一脸淡漠的长子,知道他这个脾性,对不感兴趣的事从不多问一句。她三月里给他发的那条信息,石沉大海,已读不回,她便知道他对这个家正在发生的事一概不知,或者说,懒得知道。于是讲起李悯的事来。 陈婉清对此很不高兴。这完全可以理解。任何一个女人被丈夫的私生子登堂入室都不会高兴。但这件事是奶奶做的主——老太太前半辈子雷厉风行惯了,到了晚年突然开始吃斋信佛,一副慈悲心肠,说孩子无辜,傅家的骨血不能流落在外。母亲再有不甘也只能咽回去,在这个家里,老太太的话就是规矩。 父亲在外面有人的事他不是不知道,这种事在他们这个圈子里不稀奇,只是大多数人处理得更体面些。他父亲不算不体面,至少在那个女人活着的时候,这件事从未摆到明面上来过。是那个女人死了,这孩子才浮出水面——像退潮之后露出来的一块礁石,丑陋、碍眼,却又绕不过去 “叫……什么来着?”他漫不经心地问。 “李悯。”陈婉清说,“跟她那个短命的妈姓。你奶奶倒大度,说姓什么不打紧,横竖是傅家的人。往后她就住家里了,在二楼客房,你左右在英国念书,一年回来不了几趟,倒也不必理会。” 傅承恪嗯了一声,脑子里却在想叫李悯,是让她怜悯别人还是让别人怜悯她? 一个字里藏着两种命运,取这个名字的人,不知道是太天真还是太残忍。 他从茶室出来,打算回自己房间,却在经过客房的时候停了一下。门没有关严,留着一条两掌宽的缝。 他停下脚步,然后他就看见了那个孩子。 她坐在窗台边的椅子上,腿蜷起来,手里捧着一本书。她穿着一件过于宽大的白色棉布裙子,领口松松垮垮地滑下来,露出一截锁骨。头发很长,散在肩头和背后,发尾微微发枯,在逆光里被晒成半透明的浅金。整个人像一张被水洇过的宣纸,薄得透光。 然而真正让傅承恪顿住脚步的,是她的颜色。 那个孩子白得惊人,连皮肤底下青色的血管都隐约可见,像一幅工笔画上最细的墨线勾出的纹路。她的骨架纤细到了伶仃的程度,手腕纤细,指节分明,指甲剪得很短,边缘修得干干净净。 她大约是听到了动静,于是规规矩矩地坐好,把书放在膝盖上,双手放在书上,然后慢慢抬起头来,他们的目光在下午的阳光里相遇。 她的眼睛是浅褐色的,这让他想起裹着蚂蚁的琥珀,看人的时候,安静、疏离,不带任何温度。 阳光把她整个人都镀上了一层金边,细小的尘埃在光柱里缓慢浮动。 他笑:“你是李悯?” 他生得随了母亲,眉骨高而眼窝深,眼尾微微上挑,笑起来的时候带着几分玩世不恭的散漫,不笑的时候却有一种拒人千里的疏离。 李悯愣了一下,然后点点头。 他什么都没再说,只是点头,然后转身往自己房间走去。 窗外的蝉鸣震耳欲聋,这个夏天漫长得好像永远也不会结束。 长夏(二) 李悯在傅家的日子和在外人想象中那个被继母苛待的灰姑娘剧本相去甚远。她在傅家的日子很自在,除了偶尔深夜睡不着想念妈妈,她活得挺开心的。 这一切都要归功于她有着一项惊人的天赋——她看人的直觉极强。 这个家的构成,简而言之就是:不着家的丈夫,相看两厌的婆媳,在英国读书很优秀的长子,被惯坏的幼子。 老太太在家的时候,会把她叫到房里去,让她坐在床边的圆凳上,问她功课怎么样,在学校有没有人欺负她,吃饱了没有,睡得好不好。李悯发现老太太是真心的,她猜想她大概是老了,前半生太过强硬,到了晚年忽然发现心里有一个填不满的空洞,而这个空洞恰好可以用一个无依无靠的孩子来填补。这没有关系。李悯不介意当一个填补空洞的工具,事实上她非常擅长扮演这个角色。她会在老太太午睡的时候悄悄调暗灯光,会在老太太咳嗽的时候把温水递到手边,会记住老太太腿疼的阴雨天提前把毯子迭好放在沙发上。她做这些事的时候,一半是真心,一半是计算。 她知道陈婉清对她好不起来,她也懒得去讨好陈婉清。 陈婉清对她的态度则是漠视,她对李悯的要求只有两条:第一,不要在她眼前晃;第二,不要在傅启明面前乱说话。李悯觉得这两条要求简直是天底下最好遵守的规则——她本来就不爱在别人眼前晃,更没有任何话想对那个一年到头见不到几次面的父亲说。于是井水不犯河水,陈婉清懒得和一个小孩计较,李悯也乐得清静。 至于傅承昀,完全就是一个被宠坏的孩子,虽然只比她小了三个月,但心智如同三岁的幼儿。 他看她不顺眼,她的存在本身就是对他母亲尊严的冒犯,而他是他母亲的儿子,他本能地、不假思索地站在母亲那一边,把他母亲所有的不开心都归因于这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私生女。李悯并不怪他。但同时,她也并不打算让着他。 她心情好的时候,能演一演戏,心情不好的时候,就极尽嘲讽,然后这个小少爷就会红着脸跳脚。 她觉得看他生气很好玩,他像一只被翻了个儿的乌龟一样徒劳地挥舞四肢。她在这个家里没有什么娱乐,陈婉清不会带她出门逛街,老太太只会在佛堂里跟她讲佛经,听得她耳朵都快起茧子了,傅启明一个月也见不到几回。 傅承昀就成了她唯一的、免费的、源源不断的消遣。他每次炸毛的样子都不重样,她觉得有意思极了。他会语无伦次地丢下一句毫无杀伤力的狠话,然后气冲冲地离开现场,整个过程透明得近乎可爱,李悯有时候甚至觉得自己在欺负一个智商不够用的宠物。 她并不讨厌傅承昀。如果一定要说,她对他甚至有那么一丝若有若无的、类似于看小动物时才会产生的恻隐之心——毕竟他所有的不痛快都不是冲她来的,而是冲着他母亲失败的婚姻、他父亲缺席的关爱、和他头顶上那个永远无法超越的哥哥去的。但这些都不是她的问题,她没打算替傅家解决任何人的心理创伤。 她了解这个家里的每一个人,也能用合适的方式与他们相处,但是只有一个人除外。 除了傅承恪,她只听过他的名字,从没见过他,她不知道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又要用什么面具去应付。 但是第一次见面,她看着靠在门框上的清俊少年,就像一只北极兔,在冰原上安然度过了漫长的严冬,靠着与生俱来的警觉和一身融入雪地的毛色躲过了无数次掠食者的追捕,终于捱到了夏天,正蹲在苔原上低垂着耳朵啃一丛鲜嫩的草,毫无戒心。忽然一阵风从冰原的尽头吹过来,裹挟着一股极淡极淡的、若有若无的狼的气息。最恐怖的是那只兔子完全不知道狼在哪里。 长夏(三) 傅承昀因为期末考试没考好,被陈婉清一顿好骂。 陈婉清想起闺蜜圈那些“我家女儿这次又拿了满分”“婉清你也别太在意,男孩子嘛,后期会发力的”,她觉得她这个小儿子怎么这么不成器,承恪在小昀这个年龄的时候,门门都是满分。就连李悯,女孩把成绩单带回来摊在奶奶面前,全部满分。李悯和傅承昀在同一个班,同一个老师教的,甚至李悯还是中途转进这个班的。老太太很高兴,一边夸李悯有读书的天赋一边让小昀跟李悯学学。 骂完之后,惩罚接踵而至。暑假被取消了,取而代之的是从早到晚排得密不透风的补课表。老师刚一离开,书房门关上,走廊里的脚步声渐行渐远,男孩就冲下楼倒水喝。 他握着盛满橙汁的玻璃杯站在厨房门口,正好听到玄关那边传来开门的声音。老陈替李悯拉开门然后把琴盒递给她,李悯站在门口,手里拿着一本书,她接过琴盒,笑着说:“谢谢陈叔叔。” 他觉得李悯可恨极了,就在他坐牢的时候,她竟然自由自在地出去学小提琴,还有心情看书。于是他决定再次找她麻烦。 他站在她的面前,把路堵得严严实实。 “你手里的是什么?”他问。 李悯刚从小提琴班回来。那天的琴课上得格外漫长。她的老师极其严苛,对她的每一个音准都吹毛求疵,让她把同一段快弓反反复复练了不下五十遍。她的左手手指按弦按得发麻,右手的虎口被琴弓磨得微微泛红,手臂的肌肉酸胀得像灌了铅。 她今天很累,手指还疼着,实在没有心情陪他演这出戏,只想早点回房间休息。她站在原地,歪了歪头,看着他,像看傻瓜一样。她的眼睛本来就大,瞳仁是浅淡的琥珀色,面无表情的时候显得格外的空,格外的冷,像一只猫看着一只在她脚边狂吠的小型犬。 “你的眼睛仅仅是用来修饰你这张平平无奇的脸吗?这都看不出来?” 他当然知道她手里拿了什么,因为他就是来找茬的。他放弃了语言,直接上手去抢。 那是她母亲给她买的琴,她怎么可能让他碰。她往回拽,两个人的力气都不小,琴盒在他们中间被拉得前后晃动了两下。她拿在手里的书在拉扯间啪地掉了下去,傅承昀手里那杯橙汁也在争抢中被手肘撞翻了,玻璃杯从他指尖滑落,橙汁像一条橘黄色的小蛇一样蜿蜒而出,迅速洇湿了书。 傅承恪从书房出来的时候,手里正拿着一本翻到一半的书,准备回卧室继续看。他刚推开门,就听见楼下传来一阵动静。他皱了皱眉,走到楼梯口往下看。从他的角度刚好能看见玄关的全貌,傅承昀和李悯面对面站着,中间隔着一地的玻璃碎片和橘黄色的果汁,一本被浸透了的书狼狈地摊在地上。 他深知他这个弟弟是一个被惯坏了的孩子,张牙舞爪地面对世界。他放下书,下了楼,他走到两个小孩面前,站定。他身材挺拔,站在他们中间像一座突然出现的山峰,把头顶的光线都遮住了一小半。 “小昀,在干嘛呢?” 傅承昀抬起头,看见他哥站在他面前,脸上挂着微笑。 “在和李悯玩呢。”他听见自己的声音,颤颤巍巍的。 傅承恪没有拆穿他。他把目光从他脸上移开,看了一眼李悯。女孩紧紧抱着琴盒,呼吸还没完全平复,胸口微微起伏着。她的目光和他对上了,他没有在她脸上看到告状的意思,也没有看到委屈。她嘴唇抿得紧紧的,下巴微微抬着。 然后傅承恪抬起手,他的手落在傅承昀的头顶,手掌覆在他的发旋上,指尖轻轻抚摸他的头发,动作轻柔得像是在抚摸一只受惊的小狗。 “玩什么呢,小昀?”他嘴角的笑意又浓了几分,“说给我听听,我也想玩。” 傅承昀被他哥这样一副模样吓得不轻,他总不能说哥哥,我在玩找茬游戏,你也和我一起玩吧。 他觉得自己像一只被猫按住的老鼠,那只猫既不咬也不挠,只是温柔抚摸:我知道你刚才做了什么,我知道你在撒谎,我知道你欺负了她,而我现在就在决定要怎么处理你。 这种温柔让恐惧像一根被拉长到极限的太妃糖,每一秒钟都在变细、变薄,却迟迟不断。 “我……”傅承昀张了张嘴,喉咙里像是被人塞了一团棉花,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傅承恪收起笑,“小昀,你跟我来一趟书房。” 他转身往楼上走,没有回头确认傅承昀是否跟上来。他不需要确认,傅承昀跟在他后面,然后回头狠狠地看了一眼李悯。 李悯面无表情地看了回去。她没有说话,只是弯下腰去捡地上那本被橙汁泡得面目全非的书,把湿漉漉的书页合上,拎着书角,让橙汁一滴一滴地滴在地面上。 傅承恪关上门,无非就是教训了他几句话,让他罚抄课文。傅承昀垂着头,连忙点头,乖乖地说了声“知道了哥”,转身推开书房的门。然后,在迈出书房的那一瞬间,他朝楼梯的方向飞奔,一边跑一边放开嗓子,“妈——!妈——!哥为了一个外人教训我——!” 他这个弟弟什么时候才能稳重点,傅承恪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然后睁开眼,走到书房门口,拉开门。 李悯站在门外。 “你得赔我一本新书。”她把证据举起来,声音清越,特地强调新书。 傅承恪愣了一下,似乎是没想到女孩会这么说,他设想过她可能会说的很多种开场白,可他怎么也没想到,她开口的第一句话是要他赔书。 “你不是他哥哥吗?”李悯说,语气无比冷漠却又理所当然,像是在陈述一条普世公认的定理——哥哥就应该替弟弟收拾烂摊子,你只是教训了他,而我的书还没得到解决,所以这件事还不算结束。 傅承恪看着她,忽然觉得李悯很有意思,他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小孩,理直气壮得近乎可爱。 他靠在门框上,姿态慵懒,“嗯,是什么书呢?” 她把书举得更高了。他微微凑近去看那本被橙汁毁掉的书——《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他小时候也看过这本书。他记得自己他心满意足地读完书后在日记本上写下了一句很蠢的话——如果有一天我也能骑着一只鹅飞,那该多好啊。 “我书房里有一本,”他停顿了一下,“不过是别的译本,你能接受吗?” 她点点头,然后她往前迈了一步,自然而然地跟着他走进了书房。这是她第一次进他的书房。她站在他书房的正中央,环顾四周,目光扫过那一整面顶天立地的书架,每层隔板都被书塞得满满当当,从地板一直延伸到天花板,书的书脊五颜六色,中文的英文的都有,精装的皮面封套和翻旧了的平装本混在一起,像一支穿着不同制服的杂牌军。 傅承恪走到书架前,抬起手指沿着书脊一排一排地搜寻,“嗯,不知道放在哪里了,可能会耽误你一点时间。” 李悯站在他身后,盯着他那面书架看了很久。她的目光在那些密密麻麻的书脊上流连,然后她忽然开口。 “我不要你赔了。” 傅承恪的手指停住了,刚好停在《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上,他回头看她,眉头微微挑起。 李悯的视线从他那一整面墙的书架上挪开,转向他的脸,与他对视。 “作为补偿,”她说,语速很慢,像是在斟酌,“能不能允许我看你的书,呃,我是指所有书。” 她的表情坦荡极了,坦荡得近乎厚颜无耻。她在心里飞快地拨着算盘——如果他能答应让她随便看他的书,她将省下一大笔买书的钱。他这里的书少说也有上千本,按照她一周读两本的速度,她可以好几年不买书。这可比赔她一本书划算多了。一本《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才几个钱?三十块,不能再多了。这笔账她算得很清楚。 傅承恪看着她。他当然知道她在打什么算盘,她那点小心思在他眼里从来都藏不住。 李悯手指不安地搅动着衣角,她还是有些忐忑,不过她觉得他会答应。而她为什么会有这种判断?当然是因为在刚才的交谈中,她试探出了他的态度——一种他并没有刻意隐藏的、对她的纵容。 “你随意。”傅承恪微笑。 他从书架上抽出那本《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他把书递给她,她伸手去接,在她手指碰到书的那一刻,他没有松手。两个人各捏着书的一边,在沉默中对视了一秒。 “我是指任何时间,”他说,声音懒洋洋的,“你都可以进来看书。” 李悯仰头朝他甜甜一笑,“谢谢哥哥!” 然后她抱着书转身离开书房,傅承恪靠在书架上,交叉着双臂,看着她的背影,马尾在脑后微微晃动,像一只正在回家的猫竖起的尾巴尖。 长夏(四) 终于看到最后一页了。李悯合上书,拿起笔在暑假必读清单上打了一个勾,然后仰面倒在床上,睁眼看着天花板。 窗帘没有拉严,梧桐树的影子从缝隙里漏进来,被月光筛成细碎的银斑,落在她的脸上、脖子上、摊开的掌心上。她伸出手,五指张开举在眼前,让那些光斑落在指缝之间,忽明忽暗,像捧着从天上偷下来的星屑。 小孩子大抵都是喜欢新奇好玩的事物的。闪闪发光的贴纸、会唱歌的玩具、五颜六色的糖果,还有那些说话有趣、笑容好看、身上带着一种神秘吸引力的人。李悯也不免俗。她虽然比同龄人聪明成熟些,但在这一点上,她和其他十岁的小孩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 她喜欢傅承恪,因为他足够神秘,而她是一个好奇心很重的人。 于是她做了一个决定:她要去傅承恪面前晃悠。她当然知道“晃悠”在大多数人嘴里带着一种吊儿郎当、游手好闲的意味,但对她来说不是。对她来说,“晃悠”是一种精密的社交策略——以最小的存在感换取最大的曝光率,以最低的成本测试对方的态度。她的计划很简单:找一个正当的理由出现在傅承恪面前,然后看看会发生什么。如果他的反应是积极的,她就再往前迈一步;如果他的反应是冷淡的,她就退回安全距离。进可攻退可守,这是一步几乎没有风险的棋。 明天以还书为理由,名正言顺地出现在他面前。 第二天,她起了一个大早。暑假里她很少早起,通常是睡到自然醒,然后穿着拖鞋踢踢踏踏地下楼吃早午餐。 她敲了一会儿房门,没人应答。她犹豫了几秒,然后想起上次还书时他说的那句话——“任何时间都可以。” 她推开门,没有人,书房安静至极。 她把书放回原位,然后叉着腰站在书架前面,仰着头,像一个面对满汉全席却不知从何下筷的食客。挑挑拣拣了好一会才终于选好心仪的书,记下书的位置。做完这一切,她轻轻地退出书房,把门带上。 她在走廊上站了一会儿。哥哥不在书房。卧室是绝对不能去的,卧室是私密的,是属于他一个人的,她没有得到进卧室的许可,贸然去敲门可能会让他不高兴。而她不想让他不高兴。她只好转身看向阳台或客厅的方向,试图寻找其他可能的身影。 在楼梯口,她碰到了管家,看到李悯从楼上下来,便停下脚步,笑着跟她打招呼说今天起得早,早餐厨房里还热着。她开口,尽量让自己的语气显得随意而漫不经心,“周叔叔,你知道哥哥在哪里吗。” “大少爷啊,去北京了。” “北京?”李悯皱了皱眉,她完全没想到这个答案。 “是啊,估计一个月后才会回来。”周叔点点头,浑然不觉地说起傅承恪今年暑假的安排——七月在北京跟一位曾在证监会任职的叔伯学监管政策分析,八月回上海跟一位从摩根士丹利退休的前辈学公司估值,说是这两个月排得满满当当。 李悯站在楼梯口,愣了好一会,她以为暑假就是暑假,是用来休息的漫长假日。可对傅承恪来说,暑假是密密麻麻的学习,他是这个家里的长子,理应承担更多责任。 她没精打采地回到房间,踢掉拖鞋,把自己摊成一个大字扔在床上,两只手臂向两侧平伸。床垫被她压得吱呀了一声,弹簧在她身下微微颤动着,像是在发出一声和她一样失望的叹息。 她想当个大人好忙,连暑假都被安排得满满当当,连喘口气的时间都没有,还是当小孩比较好。 她忽然像是想起什么似的,猛地坐了起来,翻身下床,光着脚走到墙边,背靠着墙壁站得笔直,然后举起右手在头顶上方的墙壁上比划了一个位置。然后她缓缓向后退了几步,退到房间正中央,看那个她刚刚标记过的位置。 那是李韫去世前的事了,那时候她还很小,个子矮,老是黏着妈妈问来问去她什么时候才能长大,李韫被她的小孩吵的没办法,于是让李悯站在客厅的墙壁前踮着脚,用铅笔在墙上画了一道杠,她说等你长到比这道杠高出一个头的时候就是大人了。 她早已经超过那道杠了,但她现在还是一个小孩。 她要长到多高才算长大呢,那时候的她会是什么样的呢?李悯想象不出来,她对未来并没有明确的规划,只隐隐约约觉得自己会成就一番事业。 于是李悯暑假的前半段都是在练琴,看书,应付傅承昀的骚扰中循环度过。 长夏(五) 李悯是一个安静知分寸的小孩,每次来借书都是先敲门然后选好自己想要的书,然后很安静地带上门,他并不讨厌她,但要说喜欢,倒也谈不上,他对于情感投入这件事向来是吝啬的,他对李悯就像养了一株会动的植物一样。 后来来的次数多了会大着胆子问他一些问题。她从不问无聊的问题,也不问那些随便翻书就能找到答案的问题。傅承恪一开始只是随口答她,后来发现她的问题越来越刁钻。 “驯养是什么意思呢?” 傅承恪想了想:“就是把动物养熟,但这本书里不是这个意思。” 李悯低头看着手里的书。 她觉得这本书很奇怪。明明是写给小孩子看的,可里面总有些句子让她觉得不是那么简单。狐狸让小王子驯养它,李悯不太喜欢这个说法。她想,如果一只狐狸已经好好活在草丛里,为什么要被人驯养?驯养之后,如果那个人走了,留下的狐狸不是很倒霉吗? “那是什么意思?”她问。 傅承恪靠在椅背上,“建立关系。”他说,“让一个原本和你没有关系的人,变成和你有关。” 李悯还是皱着眉,她不喜欢这个解释。 “那不就是变麻烦了吗?” 傅承恪笑了一下:“也可以这么说。” 李悯沉默了好一会,她忽然又说:“那狐狸很亏。” “为什么?” “因为它被驯养了,小王子又走了。”李悯说,“它本来只是普通狐狸,后来变成一只会伤心的狐狸。” 傅承恪看着她,目光安静了一瞬。 李悯没有察觉,语气很冷静:“如果一开始不要被驯养,就不会难过。” 傅承恪没有立刻接话。 温柔的灯光落在李悯低垂的睫毛上,使得她看起来很小,脸上还带着孩子的稚气,但说出这句话时,却有一种近乎残酷的清醒。 “你说得也没错。”傅承恪说。 李悯抬头看他。 “所以不是每个人都适合被驯养。” 李悯想了想,觉得这句话听起来很有道理。 傅承恪看她若有所思的模样,忽然觉得很遗憾。《小王子》不是什么儿童童话,它是写给大人看的,准确地说是写给那些已经忘记了童年的大人看的,里面那些关于孤独、关于别离、关于“请你驯养我吧”背后的脆弱与温柔,不是一个十岁的孩子能够完全理解的。 他犹豫了一会,理智告诉他不要对一个孩子说那些敷衍的大人话,但他最后还是说了。 “等你长大就知道了。” 她把《哈姆雷特》儿童改写本翻到最后一页,指着哈姆雷特和雷欧提斯双双倒在血泊中的那幅插图:“如果哈姆雷特知道自己一定会死,他为什么还要报仇?” 傅承恪从她手里接过那本改写本,翻了两页,皱了一下眉头,然后把书合上放在一旁——他觉得这本改写本应该被扔进垃圾桶。 他说:“因为有些事不是为了活着才做。” 她读一本通俗金融读物,那本书是一个畅销书作家写的,用极其通俗的语言解释了各种金融概念。李悯看完了大半本,然后抱着书来找他。她把书翻到某一页,问他:“做空是什么意思?” 傅承恪扫了一眼,简单解释:“你认为某个东西以后会跌,就先借来卖掉,等它跌了再买回来还给别人,中间的差价就是你的收益。” 李悯听完,她沉默了很久,他以为她没听懂,正准备换一种更简单的方式再解释一遍。他已经在脑子里构思好了几个比喻,比如你可以先跟同学借一个游戏机卖掉,等过两个月这款游戏机降价了再买一个新的还给她。 他张了张嘴正打算开口说这个比喻,她却抬起头说:“所以做空就是判断别人会倒霉,然后提前下注。” 傅承恪抬眼看她,他重新端详她的脸,他忽然意识到这个孩子的思维方式有一种他从未在其他人身上见过的特质,她有一种近乎直觉的、将复杂事物还原到最本质层面的能力。 “也不完全是。”他想了想,觉得她有权利得到一个更精确的定义。他不希望她从一本通俗读物里学到一个被简化到近乎荒谬的版本,然后把这个版本当作真理记一辈子。 “哪里不完全?” “市场不是别人。”他说,“而且判断下跌,不等于希望它下跌。” 李悯想了想,点头:“我知道了。” 他不担心她不聪明,他担心的是她太聪明,太聪明的孩子往往会在自己构建的逻辑体系里走得太快,用一套自洽但过于简化的模型去套所有复杂的问题。 于是他追问了一句:“你知道什么了?” 李悯一本正经地说:“讨厌一个人和判断一个人会倒霉,是两回事。” 讨厌一个人和判断一个人会倒霉是两回事。讨厌是主观意愿,判断是客观评估,是你依据现有信息推论出他大概率要倒霉,而你只是顺着这个趋势行动。你可以不讨厌一个人,但你仍然可以判断他会倒霉,然后基于这个判断去下注。反过来也一样,你可以非常讨厌一个人,但判断出他目前正处于上升期,现在做空他是不理性的,于是你不仅不会做空他,你甚至会暂时和他保持某种合作关系,在他的上升势能耗尽之前搭一段顺风车。 傅承恪看着她,他想起了爷爷说过的一句话——真正会做生意的人,不是最聪明的,也不是最努力的,而是最能分清楚“想要”和“会得到”的人。 长夏(六) 八月末,难得下了几场大雨,来得快去得也快,把积攒了一整个暑假的暑气一层层冲掉。 傅承昀的暑假补课生活,也在这个被雨水洗刷过的八月末迎来了它灰溜溜的终点。 他的英语老师是藤校教育学硕士,态度温和恭谨,对教育抱有一种天然的热爱,此时正用一种极其委婉的的语气对陈婉清说:“也许令郎在别的语言上更有天赋。” 傅承昀站在二楼楼梯口,透过扶手的缝隙偷听完了这段对话。他看见老师走出玄关,这个时候雨刚好又下大了,她撑伞的动作被雨水冲得手忙脚乱。他忽然觉得自己有点对不起她。 果不其然,陈婉清送走老师之后,把傅承昀叫到了面前。 他本来可以像往常一样低头站着,左耳进右耳出,等这场暴风雨自己过去。但陈婉清又说出了那句经典的台词“你为什么不能向你哥哥看齐呢”。 他在那一刻失去了对自己嘴巴的控制权,那些被他深压在心底的委屈,突然像被摇晃了太久之后猛地拧开瓶盖的汽水一样喷涌而出。 “哥哥那么好,你们就生他一个好了,干嘛要我出生?” 喊完之后他就推开门冲了出去。 陈婉清站在原地,脸色从铁青变成苍白,嘴唇动了一下,像想说什么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她伸出手想抓住什么,但傅承昀已经跑远了,只有被推开的门还在吱呀吱呀地晃。 李悯正好在客厅另一头,手里端着一杯刚倒好的凉白开,目送傅承昀的背影消失在通往后花园的侧门,然后她看了一眼客厅里僵立着的陈婉清,从那双一向冷硬的眼睛里捕捉到了一闪而过的、类似于受伤的东西。那个表情转瞬即逝——陈婉清很快恢复了惯常的冷静,叫来老周让他去把二少爷找回来。 李悯觉得傅承昀的补习老师很可怜。不是可怜她们遇到了傅承昀这个扶不上墙的烂泥,烂泥也是客户,客户付了钱,老师尽了力,钱货两清,公平交易,没什么好可怜的。她可怜的是她们花了两个月的时间,用各种方式试图激发一个完全没有学习意愿的学生的兴趣,最后看着自己的劳动成果一点变化都没有。工资是早就给了的,可工资给的是时间,不是成就感。花了时间却没有得到任何成就感,这才是最让人难受的事。 花园里,傅承昀正蹲在那丛被暴雨打得七零八落的绣球花旁边,手里揪着一根草叶,揪成一段一段的,绿色的汁液染在他的指尖上。他的眼眶还红着,头发湿漉漉地贴在额头上,看起来像一只被主人赶出家门的小狗。 他嘴里嘟囔着什么,声音闷闷的,含混不清。李悯推开窗,正好听到他哑着嗓子说:“干嘛老是把我和哥哥比较?哥哥那么优秀,我怎么能和他一样。” 男孩的神情低落到了极点,垂着头,手指在地上无意识地拔着草,拔一根扔一根,拔一根扔一根,身边已经堆了一小堆草叶的尸体。 然后他听到一句清越的声音。 “就是因为你这么想才会一直这么差劲。” 傅承昀愣了一下,然后猛地抬头四处寻找声音的来源,最后他才后知后觉地仰起头——李悯站在二楼她房间的窗前,一只手端着水杯另一只手肘撑在窗台上,正居高临下地看着他。他完全不知道她站在那里听了多久。 她现在很闲,这雨已经断断续续下了好几天,把她暑假最后一点户外活动计划都泡成了汤,她正愁找不到什么有趣的事来打发时间。 总之,她现在不介意浪费她宝贵的时间来安慰他。她微微往前倾了倾身,“我要是你,我现在就去努力读书,发愤图强,好让他们知道,他们错了,而且是大错特错,而不是在这里哭哭啼啼。” 他的嘴努了努,手指攥成了拳头,又在下一秒松开。他嘴唇翕动了半天,最后只憋出一句:“你懂什么?” 李悯没有回答。她看着他逃离的背影,隔了好一会儿才垂下眼睛,她其实懂得很。 傅承恪像一个标杆,傅承昀是那个标杆最直接的受害者。而李悯只是偶然路过这个标杆,然后她就下定决心——她要把那个标杆当作一个目标,一个她总有一天要跨越的对手。 她把杯中的水喝完,然后把水杯放在桌子上。好了,够了,一个下午浪费在傅承昀身上的时间已经够多了。她现在有更重要的事要做,暑假就要结束了,八月的日历已经翻到了最后几页,再过几天傅承恪就要回伦敦。 她正关上房门准备去找他,却听见身后传来一个声音,低沉而柔和,带着那种她最为熟悉的漫不经心:“你要喝下午茶吗?” 她转过身,发现傅承恪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站在了走廊拐角处。 她愣了一下,她原本的计划是去主动找他,结果还没开始就变成了被主动邀请,这比她想象中的最理想的情况还要理想。虽然她刚刚喝完一杯水但这并不影响,她点点头。 傅承恪带着她走进了起居室,两人坐在靠窗户的沙发上,他往其中一只杯子里倒了少量的茶,兑入大半杯温热的牛奶,又从罐子里舀了小半勺蜂蜜加进去搅匀。他把那杯加了奶和蜂蜜的茶递给她,说:“小孩不能喝那么多茶,所以给你多加点奶。” 李悯接过杯子,她低头喝了一口,牛奶的醇厚和蜂蜜的甜融在舌尖,茶味被冲得很淡很淡。她仰头问他:“为什么小孩不能多喝茶?” 她从小就是这样,对所有规则都抱有疑问,对所有理所当然都需要一个解释,不给解释她就会自己去找,找到之后要么推翻,要么执行,绝不盲从。 傅承恪端起自己的那杯茶,他没有加奶也没有加蜂蜜,只是一杯纯粹的锡兰红茶,茶气浓郁而微苦。他看着茶水的表面,然后说:“喝多了容易睡不着。” “大人喝多了也会睡不着的。”她有些失望,还以为会是别的理由呢。 “李悯,儿童缺少睡眠容易导致长不高。” 狐狸小姐(一) 傅承昀前十四年的人生里一直都很清楚一件事——李悯是一个性格恶劣到令人发指的人。他反复挑衅、反复失败,经过无数次血泪教训后一点一点总结出来这个真理。 他从未见过如此不按常理出牌的人,她就像一本书,当他翻到最后一页以为能知晓结局,结果只有一页空白,上面写着欲知后事如何,请看第二部,然后出版社跳过第二部直接出第三部。 他去抢她的东西,这个戏码在他们共同生活的头两年里反复上演。她会装作很生气,装作很想抢回来。她的表演如此真实,让他不得不相信,然后在他最得意的那一刹那,李悯的表情会突然切换,比川剧变脸还快。她用一种极其平淡、极其无所谓的语气:“给你好了。”然后突然松手让他摔个四仰八叉。。 她站在他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着他,脸上挂着一丝浅浅的笑意,然后弯腰捡起掉在地上的东西,拍了拍上面并不存在的灰尘,有时候还会用两根手指捏着那东西的边缘,在他眼前晃一晃,语气温柔体贴,像是一个好姐姐在关心她可怜的弟弟,“嗯?怎么不要了,那我就收回去了。” 但这都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她是真的会打他。 整个事情经过他后来怎么也想不起来了,人总是对最重要的一刻记忆深刻,在这之前和在这之后的都不重要,他不记得他前面说了什么,也不记得做了什么。总之那天下午,他做了一件在他和李悯的“交战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蠢事,他极为挑衅地看她:“有本事你打我啊。” 他如此自信,因为整个傅家没人敢打他,陈婉清虽然对他严苛但也不至于打他,但李悯不是他妈。 女孩听完他的话,略微一挑眉,眼睛里闪着细碎的笑意:“你确定吗?” 傅承昀愣了一下,但话已经说出口,再反悔岂不是显得他很没面子,于是硬着头皮点了点头。 接下来的事情发生得太快,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被她按在了地上。 他瞪大了眼睛看着骑在自己身上的李悯,大脑一片空白。他不理解为什么看起来如此纤细的一个人力气能这么大。 李悯俯下身,脸凑近了他。那双浅褐色的眼睛近距离地盯着他,里面映着他惊恐的脸。她朝他微笑,“你以为我不打你是我怕你?” 傅承昀的瞳孔骤然收缩。这一瞬间他忽然想通了一件他之前从未想过的事——李悯以前不动他,仅仅是因为她懒得动,她懒得和他计较。 他外强中干地威胁她:“你……你放开我!我要告诉妈妈!让她把你赶出去!” 李悯听完这句话,非但没有害怕,反而笑得更开心了,她掐着他的脸:“胆小鬼,你就去告诉陈姨吧。让我看看你到底有多懦弱。” 傅承昀僵住了,他停止了动弹。他极其要面子,面子是他在这世上最看重的东西,他自然不可能在李悯说完这句话后去告状,不然就证实了他是一个胆小鬼。 等李悯进入青春期之后,她的身高以一种令人瞠目结舌的速度疯长,短短一年就蹿到了一米七出头,整个人修长挺拔,像一株漂亮笔直的青竹。 而傅承昀呢?他的生长激素大概还在等红灯,每次量身高那个刻度条都纹丝不动,他每天早晚各量一次,恨不得拿个放大镜对着刻度找有没有长了零点一毫米,可每次的结果都让他崩溃到想把身高尺扔出窗外。他不得不面对一个现实——他现在站在李悯面前,就像植物大战僵尸里的坚果面对高坚果一样,自己矮墩墩地杵在那里,脖子仰到快抽筋了才能看到她的脸,而对方居高临下地看着他。 更让他崩溃的是,身高的差距还带来了气场的碾压,个子高的人天然就自带一种压迫感,而李悯本来就擅长用眼神和沉默制造压迫,现在有了身高加持,简直是如虎添翼。 未战先败,他更不敢去招惹她了。 于是整个初二,两人相处得异常融洽,他不主动找她说话,李悯更是懒得理他。 所以当他的好兄弟陆行知开口问他:“你知道李悯喜欢什么吗?” 他愣了一下,然后缓缓抬起头,他警惕地看着他:“你问这个干嘛?” 陆行知被他盯得有些不自在,抬手挠了挠后脑勺,“追求人难道不要投其所好吗?” 他突然站起来,表情惊恐,一脸的“你在开玩笑吗”和“你疯了”。 他近乎破音:“你……你说你追求谁?李悯?!是我们认识的那个李悯吗?” 陆行知被他剧烈的反应吓了一跳,他点点头:“是啊,怎么了?” 他没有意识到自己刚才那句话在傅承昀听来等同于“我觉得山顶上那条会喷火的恶龙挺漂亮的我打算去招惹她”。 他在心里吐槽:哥们,你只是一个平民不是勇者,这么做你会死的很惨的。 傅承昀很想把李悯的光辉事迹告诉他,好让他早点放弃。但是这无异于告诉他的屈辱史,而且他的教养也使他做不出来背后说别人坏话的行为。 傍晚放学后,两人坐在后座沉默不语,他们无话可说。老陈在前面专心致志地开着车,偶尔从后视镜里瞄一眼后座的两个少年,心里大约在想,这两个孩子怎么跟陌生人似的。去年一整年更是创下了一句话都没说的记录。 傅承昀觉得这很正常——他和一只整天想坏主意的狐狸同车,不主动招惹是最安全的策略。李悯也觉得这很正常——她和一只只会叫不会咬的吉娃娃同车,没什么值得浪费口舌的。 他想起陆行知认真的表情,认真到他不帮他这个忙就不配当他的好兄弟。 当时他冷淡地说:“我不知道她喜欢什么。”这是实话。 陆行知一脸震惊,“天天住在一起能不知道她喜欢什么?”然后认真地开口,“那你今天就帮我问问吧。” 他借着看窗外风景的动作飞快地扫了一眼坐在右手边的李悯。她正靠在座椅上,目光望向窗外,一只手撑着下巴,指尖漫不经心地拨弄着一缕碎发,姿态松散而疏离,但凡不眼瞎都知道李悯生的极为清冷俊秀。 她的美游离在性别边界,带着一股中性的、雌雄莫辨的气质。侧脸线条干净利落,眉骨偏高,是少年人特有的英气。鼻梁挺直而精致,像古希腊雕塑里那些雌雄同体的少年神祇。 他犹豫了很久还是决定不开口,一旦开口,就等于在这场无声的战争中主动缴械投降。 他决定给陆行知一个善意的谎言,以免他误入歧途。 狐狸小姐(二) 李悯进了家门,发现管家老周正站在玄关通往客厅的走廊口,跟一众佣人交待明天宴会的注意事项。 “明天下午三点供应商会送花过来,老太太交代了要用蕙兰和百合,不要玫瑰,太太闻不惯玫瑰味。” “晚宴六点半开始,五点半之前要把客厅所有的摆件都擦一遍,尤其是那对乾隆年间的粉彩花瓶,上次有人偷懒只擦了正面,被太太看见了。” 李悯在玄关处弯腰解帆布鞋的鞋带,动作慢了下来,手指停在鞋带结上。她忽然意识到,明天有晚宴。这件事她本该记得的,陈婉清上个月在餐桌上提过一次,奶奶紧跟着加了一句“小悯也来”,她愣了一下,然后点点头。 但是这个月都忙于考试的复习计划、小提琴考级的曲目单、做不出来的竞赛题。她完全忘了这件事,连个像样的拒绝理由都来不及编了。 她继续解鞋带,在心里对命运翻的一个白眼。这个月过得太顺利了,老天不会允许任何一个人过得太舒坦。果不其然,老天看她不顺眼,于是要在明天给她安排一场宴会,让她把之前透支的那部分快乐连本带利地还回去。 这场宴会的主角是傅承恪,目的是昭告家族内外——傅承恪是继承人。 傅承恪的继承权是铁板钉钉的事。他成绩优异,履历光鲜,没有任何不良嗜好和负面新闻,是傅家三代人里最拿得出手的一张牌。陈婉清大概是觉得是时候了——是时候把这张牌正式亮出来,让所有旁支的、远房的、生意上有往来的、觊觎着盛恒某块业务的亲戚们看清楚,谁是这座商业帝国的法定继承人,谁是未来几十年里他们需要仰仗和讨好的对象。 这关李悯什么事。傅承恪是傅家的继承人,接手盛恒,然后呢?盛恒的股权不会分她一毫,傅家的财产不会给她一毛。这个家族的未来和她没有任何关系。 李悯一直很讨厌傅家这种虚与委蛇的宴会。傅家家庭关系繁杂,与之比起来,她和她母亲简直过着一个与世无争的诗意生活。 傅家对外宣称她是老太太的远房亲戚——一个父母双亡、被老太太大发慈悲接来照顾的可怜孩子。这套说辞编得圆融体面,足够应付绝大多数社交场合的好奇心。但在傅家这个圈子里,大家都是千年狐狸修成了精,彼此之间什么底细不清楚? 她不想参加宴会。她以前参加过几次,每一次都是一场精神上的凌迟,那些叔伯婶姨们用探究的目光打量她。她站在那里,脸上挂着温和得体、弧度精确的微笑,心里却在想着好想逃,好想回房间做没做完的数学题,数字如此坦诚,它不会欺骗任何一个人。 她无比清晰地知道自己从这个家里是得不到任何好处的,所以更加懒得维持人际关系了。 人际关系是一种投资,需要投入时间、精力、情绪,然后在未来的某个时刻收获回报——信息、资源、支持、机会。 但在傅家这个生态系统里,没有人会给她任何回报。既然投入的回报率是零,那么最理性的选择就是不投入,她对所有人都是客气而疏离的。 唯独傅承恪是一个例外。这些年她和他过着相敬如宾的生活,客气但不疏离。 她知道他对她有股莫名的纵容,她至今都未能参透这股纵容的缘由。不过她不介意利用这份纵容,因为她从小就知道怎么在有限的资源里获取最大的利益。但她同时也知道,他不是自己能够随便招惹的人。 傅承恪是一座看起来很温和、很平静的雪山,但他身上那种若隐若现的距离感和掌控力让她本能地保持警惕。她可以接受他的纵容,但她不能依赖他的纵容,更不能以为这份纵容是没有边界和代价的。 她上楼的时候看到傅承恪正从书房出来,手里拿着一份文件,身上穿着常服,看起来正在为明天的宴会做准备。他们的目光在走廊暗淡的光线中相遇,她向他点头致意。他也点了头,嘴唇微启似乎想说什么,但她已经快速地移开了目光,加快脚步走向自己的房间,推开门的动作一气呵成,然后在门关上的那一刹那整个人瘫倒在床上。 她仰面躺着,盯着天花板上,头疼得要命。明天到底怎么办?最省事的方案当然是装病,但这个念头刚一浮出水面就被她极快地压下去。 如果说李悯在这个世界上有讨厌的人,那么陈婉清的娘家人可以荣登榜首。陈婉清本人对她倒还算宽容,但她娘家那边的人却不一样。 陈家的根基在苏州,是当地根深蒂固的望族,陈婉清的父亲是市委里的实权人物,她的几个兄弟姐妹也都在体制内和商界混得风生水起。这些人的共同特点是:他们极其看重门第和血统,极其在意傅家的每一分钱都不能被外人染指,极其不能容忍一个私生女在这栋房子里享有任何与嫡出子女同等的待遇。他们每次来傅家参加宴会,都会用一种极其精确挑剔的目光反复丈量李悯的存在。 那段时间老太太和陈婉清闹矛盾,矛盾的具体内容她到现在都不太清楚,大概是和盛恒资本旗下一个子公司的股权分配有关。总之那段时间家里的气氛极其微妙,正好那几天陈母来傅家做客,说是来看女儿和外孙,实际上是来给女儿撑腰的。她心疼女儿在婆家受了气,可又不好朝老太太发作。 李悯那天不想参加什么家庭聚餐,更何况那也不是她的亲戚,于是借口说感冒发烧在房间里休息。她其实没有发烧,体温正常,精神也不错,正躺在床上看《红楼梦》。 她听到走廊里传来的脚步声,杂乱而密集,不像是一个人。她还没来得及把那本《红楼梦》塞进被子里,门就被推开了,没有敲门。 乌泱泱一群人涌进她的房间,打头的是陈婉清的母亲——一个穿着暗紫色对襟衫、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的老太太。身后跟着陈婉清的两个姐姐和一个嫂子,再后面是几个她不认识的中年人,大概是陈家的远亲或者朋友。她们像一队来视察灾情的官员,把她房间塞得满满当当,把原本属于她一个人的安静空间瞬间变成了一座令人窒息的牢笼。 她的心跳在那一刻飙到了有生以来最快的频率,她的私人空间被一群陌生人毫无预警地入侵了。她的房间是她的壳,是她在这个家里唯一的、不会有人随便进来的地方,而现在这个壳被敲碎了,她暴露在一群她不认识也不喜欢的人的目光之下,像一只被人从岩石底下翻出来的螃蟹,无处可躲,只能挥舞着并不吓人的钳子做徒劳的防御。 陈母在她的床边站定,居高临下地看着她,脸上挂着一个似笑非笑的表情,“这就是那个孩子?”她明知故问。 李悯坐在床上,双手压在被子上面,她努力让自己的脸上露出一个符合病号身份的表情,虚弱、疲惫、没有攻击性。 接下来的十分钟是她在那一年里经历过的最漫长的十分钟。 陈母问了她一连串的问题:在这里住得习惯吗?学校里成绩怎么样?以后想考哪个大学?有没有交到什么不好的朋友?这些问题听起来像是长辈对晚辈的关心,但李悯只觉得恶心至极。 她问完之后不等李悯回答,就转头对陈婉清的一个姐姐说了一句李悯至今记得每一个字的话:“小孩子还是要管教管教,别让她走她妈的老路。” 她气得要命,恨不得当场把被子掀开朝她们发火——怎么不去管教傅启明。 她就像拔河用的绳子,拔河的双方战得酣畅淋漓,谁也不肯先松手,但有谁会在意那根绳子怎么想?她不愿意夹在两个人中间受难,所以碰到这种情况能出去就尽量出去,走得越远越好。 但是这次没有出去的理由。上一次说感冒发烧,但同样的借口不能用两次,更何况明天的主角是傅承恪——在宣布继承人的宴会上,她的缺席会被解读为一种态度,一种对家族决议的无声抗议。 狐狸小姐(三) 到了第二天中午,她还是没有想出任何像样的对策。 她坐在床上换了好几个姿势,先是盘腿,然后伸直,然后抱着膝盖缩成一团,最后整个人往后一仰,望着天花板,脑子转得飞快。 祝琰之就是在这个时候发来消息的。李悯的手机在床头柜上震了一下,她拿起手机,一条信息跳了出来:“出来打球吗?就差你一个了。” 李悯盯着这行字看了大约三秒钟,然后整个人从床上弹了起来。这只报喜鸟,这只可爱的、及时的、仿佛上帝特意派来拯救她的报喜鸟,居然在她最需要的时刻送来了一份她最需要的邀请。 她几乎是立刻回复了“好啊”,然后开始迅速收拾东西,把运动服、护膝、护臂还有毛巾整齐地塞进包里。 她背上包打开房门,轻快地下楼。 傅承恪站在客厅里,他今天穿了一件深色的修身西装,里面是浅灰色的衬衫,没有打领带,衬衫最上面的扣子没系,领口微微敞着,整个人精致而随意。 她停下脚步,靠在栏杆上欣赏了一会傅承恪昳丽的形貌,简直甚于城北徐公,李悯觉得他就应该把西装焊在身上。 他看到她的装束,挑了挑眉,目光落在她脸上:“要出门?” 李悯感受到他的目光,下意识站直身体,她点点头。她解释说去打排球,和几个朋友约好了的,早就约好了,不去不太好。 然后她不过分生硬也不过分亲昵的语气说:“哥哥,你跟奶奶和陈姨说一声,可以吗?” 如果自己去跟陈婉清说,很可能会被拦下来——晚宴在即,陈婉清不会允许任何人缺席。但如果是傅承恪去说,结果就不一样了。 她知道他一定会答应的,这种小事他从来都会答应她的。 他果然点头了,“要安排司机去接你吗?” “不用麻烦陈叔叔了,”她连忙摇头,“我晚上会打车回来。” “几点回来?” 她想了想,打完球后可能还要和朋友一起吃饭,于是她说,“最晚十点。” 他看了她一眼,没有再说什么,只是微微点了下头,李悯与他擦肩而过,然后她停下脚步,对他说了一句抱歉。 到了排球馆,人几乎已经到齐了,除了她和祝琰之之外,还有徐谭、几个玩得不错的同学,以及几张她眼熟但叫不出名字的面孔——大概是祝琰之从别的班或别的学校拉来的球友。 李悯换了运动服出来,一边带护臂一边用手肘戳了戳正在系鞋带的祝琰之,压低声音问她:“真有本事啊你,怎么喊来这么多人的?” 祝琰之搂住李悯的肩膀,凑到她耳边,用只有两个人能听清的音量:“我对每个人都说就差你一个了。”说完自己先笑了。 李悯愣了一瞬,像是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一样,她笑了起来,“还能这样!” 打完球从更衣室冲完澡出来,天色已经彻底暗了下来。几个女孩还在兴头上,祝琰之提议趁周末难得聚得这么齐不如再去玩几局桌游,徐谭立刻举手赞成,说她知道附近新开了一家桌游吧环境不错还有包厢。 李悯一边用毛巾擦着还在滴水的头发一边看了一眼手机上的时间晚上六点四十分。这个时候回去,宴会还在。她可以想象此刻傅家客厅里的场景:香槟杯碰撞的声音和虚伪的笑声交织在一起,傅承恪正站在人群中央,他会说什么呢?会做什么呢?会和她一样觉得这样的宴会无聊透顶吗?她不知道,因为她不是他。 桌游吧的包厢灯光昏暗而温暖,墙上贴着复古的电影海报。几个女孩围坐在长桌旁,起初玩的是李悯比较擅长的那种需要算概率和推逻辑的策略类游戏。她上手极快,两三轮之后就把所有人的思路都摸透了,她一个接一个地淘汰出局。 然后风云突变。仿佛达成了某种隐秘的默契,她的朋友们开始了一轮又一轮的围剿。不管玩什么游戏,不管规则怎么变,所有人的首要目标都出奇地一致——先把她投出去。 她不公地放下手里的牌,环顾桌边几张憋着坏笑的脸:“为什么一起对付我?” 她们说李悯你太聪明啦,不把你投出去我们一点游戏体验感都没有。 李悯听着她们的控诉,嘴唇动了动想反驳,但发现自己确实无法反驳,于是只好双手投降,把椅子往后挪了挪退出战场。她咬着吸管啜饮着杯子里的橙汁,安静地看她们继续玩。 看了一会儿觉得无聊,于是坐到沙发上,掏出手机,指纹解锁之后点开了扫雷。 扫雷是她玩得最久的游戏,不需要联网,不需要对手,不需要社交,只需要一个人安安静静地盯着那些灰白色的小方块,用逻辑和概率来判断下一个点在哪里。她正专心致志地盯着屏幕,大拇指悬在一个方块上方,犹豫着到底是这个还是旁边那个,额前的碎发垂下来遮住了视线,她不耐烦地把它别到耳后。 一条消息从屏幕顶端弹出来。微信消息,发件人显示是哥。 消息的内容只有寥寥几个字,简练、直接,没有任何多余的标点和表情,就像他平时说话的语气一样:“为什么还没回来?” 她的手指在雷区上方的半空中顿住了。心脏猛地一跳,拇指不偏不倚地戳在了一个她还没有完成概率计算的格子上。屏幕上弹出红色的叉号——GameOver。 高级难度的扫雷死于一次手抖,这是她玩扫雷多年以来最不体面的一次失败。 22:01,他发消息的时间是22:01,她的承诺是最晚十点,而现在的时间刚刚过去了一分钟,他就来催促她归家了。 她从他这句话里居然莫名品出了一丝怨夫的味道——你说了十点,现在十点零一分了,你还没回来。然后一阵惊恐从她的心底升腾而起,紧跟着的是密密麻麻的恶寒,从后颈蔓延到脊椎。 她在想什么?傅承恪,怨夫?她赶紧摇摇头,将这不该有的感觉从她的大脑里甩出去,那个画面太恐怖,恐怖到她做过最恐怖的噩梦都没这个恐怖。 眼不见为净。她赶紧拉下控制中心打开飞行模式,那一瞬间她觉得自己做了一件极其正确的事。 既然已经过了约定的时间,那么再多晚也是一样的,在违约的性质上没有区别,都是“没有准时回来”。 反正回去之后他也不可能守在客厅里等她——宴会早就结束了,他大概已经在自己房间里休息了。至于那条消息,明天再回就是了 狐狸小姐(三) 宴会觥筹交错。傅承恪站在大厅中央的位置,脸上挂着得体的微笑,目光温和,可他此刻心里只有一个念头——烦。 三叔拉着他聊盛恒明年的战略布局,话里话外都在试探他打算怎么调整管理层,他微笑着一一回应。 几个和他父亲同辈的生意伙伴围上来打听他对某个新兴市场的看法,他从宏观政策到微观竞争格局分析得头头是道,听得几位前辈频频点头。 他低头看了一眼腕表,已经九点五十了。 她说最晚十点,那应该在九点半左右就会回来了。 他喊住从身边经过的老周。老周今晚穿着一身笔挺的黑色礼服,领口打着规整的领结,手里端着的托盘上放着几杯刚倒好的香槟,被大少爷叫住的时候立刻停下脚步,微微欠身。 “李悯回来了吗?”傅承恪问。 老周想了想,然后摇头,“小姐啊,我并没有见她回来。门厅那边我一直留意着,今晚进出的都是宾客,没有看到小姐的身影。” 傅承恪点了点头,没有说什么,示意老周继续去忙。他站在原地,周围依旧是川流不息的人声和杯盏交错的光影,有人在不远处叫他的名字,他抬起手做了个示意稍等的手势,从西装内袋里拿出手机,点开和李悯的对话框。 “为什么还没回来?” 他不觉得李悯是一个会忘记约定的小孩,她是一个很有契约精神的人,她做出的承诺一定会完成。 所以她现在既没有回来也没有发任何消息解释这件事,只有两种可能。第一种是她在路上遇到了什么意外,从排球馆到傅家的沿途都是市区的主干道,治安状况没有任何问题,她又是在和朋友一起行动,出事的概率极低,但也不为零。第二种是她不想回来,这个年纪的小孩的确是在叛逆期。 他想了想,又给她补了一条消息:“是出什么事了吗?” 他发完这条消息之后把手机放回内袋。 然后十点到十点半,他一直在看腕表。那块表是百达翡丽,白金表壳,深蓝色表盘,在大厅璀璨的灯光下优雅而含蓄地闪烁着。可它的主人此刻完全没有心思欣赏它的工艺。 某家律所的合伙人正在滔滔不绝地和他分析某个跨境并购案的法律架构,语速很快,专业术语密集,显然是做了充分的准备想要在傅家这位未来的掌门人面前展示自己的专业能力。 傅承恪听着他说话,目光平静地落在他脸上,适时地在对方停顿的时候点头表示认同。他的肢体语言控制得无可挑剔,没有显出任何不耐烦,但就是有一种疏离感。 那个合伙人大概也感觉到了这一点,他在察言观色方面显然训练有素。 他在完成了自己最引以为傲的一段分析之后,发现这位年轻的少东家并没有接话的意思,而是垂着眼似乎在思考什么别的事,于是很识趣地说了一句“傅先生您先忙,我们改天再聊”,然后端着酒杯退入了人群。 他一走,傅承恪就从西装内袋里拿出了手机,屏幕上没有任何新消息通知。他点开微信,她的头像依旧安静地躺在那里,最后一条消息还是他发的那句“是出什么事了吗”。 他盯着屏幕看了两秒钟,然后给她拨去了电话。听筒里传来的是机械的、冰冷的女声,告诉他对方的手机暂时无法接通。他的手在身侧微微收紧了一下。 李悯回到家已经是凌晨一点了。宴会的痕迹已经被佣人们收拾得干干净净,玄关的边柜上摆着一瓶白色的重瓣百合。 客厅的吊灯关了,只剩角落里几盏壁灯亮着昏黄的光。她环视一圈,很好,没有人。 她坐在换鞋凳上换鞋子,心想洗完澡后要把白天没做完的竞赛题做了,如果两点半还没做完就直接睡觉了。 她站起来,盯着那瓶鲜妍的百合,思考了一会,从中抽出一只准备放在书桌上的花瓶里。 她小心翼翼地往楼梯走,手刚搭上楼梯扶手的木质表面,就听见不远处里传来一声低沉的声音。 “为什么不回消息?” 她的手指在扶手上僵住了,她在那一瞬间全身的警报系统同时拉响。她从楼梯上收回手,转过身寻找声音的来源。 傅承恪坐在角落的沙发里,旁边的小圆桌上摆着一套茶具。 因为昏暗的环境加上视野死角,李悯没能在进来的时候发现他。 他已经换了睡衣,深蓝色的丝绸质地,领口微微敞开,灯光在他脸上落下一层极淡的光晕,把他的五官衬得比平时更柔和。 她很讨厌这种感觉,她一直以来信奉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她很有边界感,也十分愿意在适当的时候和适当的人分享她的领地。但现在有人不请自来,站在边界线上,往她的领地里看。 她不知道这是善意还是恶意,是关心还是监视,是好奇还是——她不让自己往下想。保持观望,最安全的策略是保持观望。在没有摸清对方的意图之前,绝不轻易出手。 “手机没电了。”她说,这是她早就准备好的说辞,随即她就意识到她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这套说辞是她看到消息之后会做出的解释,现在他意外地出现在客厅里,打乱了她的计划。 她紧接着又补了一句,语气尽可能轻快自然,“哥哥,你给我的发什么消息啊?” 他并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只是问:“没电是怎么打车回来的?” 她面上不动声色,心里却在骂人。该死的傅承恪,凌晨一点不睡觉守在客厅抓她的把柄,这个人的脑子里到底在想什么? “是好朋友家的司机送我回来的。”她说,语气平静而坦然,因为这句话确实是真的。 他没有再追问,他点了点头,端起茶杯喝了一口。他说:“时候不早了,早点睡。” 李悯走到拐角处的时候,突然像是想起什么,她趴在栏杆上,向下看他:“你也早点睡哦,还有少喝点茶,小心晚上睡不着。” 李悯洗完澡,她用毛巾擦了擦头发,然后把毛巾披在肩上,踩着拖鞋走到书桌前拉开椅子坐下。她把手机从包里摸出来,关闭飞行模式,几条消息弹出来。 “是出什么事了吗?” 然后是未接电话。 她一边写题一边漫无边际地想他是专门在等她吗?那她下次如果到第二天早上再回来,他也会一直等她吗? 她不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但她隐隐觉得如果有机会测试一下这个答案,她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去做——因为很好玩啊。 狐狸小姐(四) 周一午餐的时候,陆行知表情急切而虔诚,像是信徒在等待神谕,他问傅承昀问了没有。 傅承昀漫不经心地开口:“她说她喜欢数学。” “数学?” 傅承昀点点头,他直视陆行知的眼睛,语气真诚到他几乎把自己也骗过去了,“她说如果有人能跟她一起讨论黎曼猜想,她会觉得对方很有魅力。” “黎曼猜想?那是什么?” “一个数学猜想,”傅承昀用一种高深莫测的、好像他自己也懂一样的语气说,“我劝你放弃。” 图书馆的闭馆提示音准时响起,叮叮咚咚的钢琴声从天花板的喇叭里泻下来。李悯把书本试卷收进书包,把书包带子往上肩上提了提,往图书馆外面走。 然后一个男生拦住她,他站在走廊上,正好挡在她和楼梯口之间。李悯认识他的——陆行知,傅承昀的好朋友,之前傅承昀过生日邀请他来家里。 她停顿下来,不解地看着他,她不知道这个人找她的原因。 “同学,我有一些数学问题想向你请教。”他声音拘谨。 李悯不欲多理他,她的时间很宝贵,她没有余裕应付一个拿着数学当幌子来搭讪的男生,“你可以找老师的。”说完就从他左边绕过去。 陆行知没有放弃,他赶紧横跨一步,重新挡在她面前,“这个问题很有意义的。” 她心中叹了口气,但出于她一贯的、对不熟悉的人保持礼貌的习惯,她还是伸出了手,“那我看看吧。” 她接过陆行知递过来的笔记本,低头一看——黎曼猜想。 她确信这个人是来找茬的。 她把笔记本合上,递给他,动作不疾不徐,“我不会。” “啊,我也不会,那我们讨论讨论吧。” 她挑眉,很好脾气地问他:“你知道这是什么吗?” “黎曼猜想。”陆行知回答,然后立即意识到气氛不太对。 李悯被他气笑了,真不愧跟傅承昀是一对狐朋狗友,一样的不学无术,她那个蠢货弟弟至少还知道自己蠢,这个陆行知连自己有多蠢都没搞明白。 她依旧保持她温和有礼的风度,“或许你可以上网搜索。” 陆行知似乎还想说什么。 但李悯懒得和蠢人多交流,礼貌是一种有限的资源,耐心也是,她给予他的礼貌和耐心已经在刚才的对话里被他花得一干二净。于是她将最后一层温和有礼的面纱轻轻揭去,语气无比冷漠:“滚。” 考完期末考的那几天,李悯几乎不着家。这件事不能怪她,要怪就怪徐谭的生日偏偏在期末考结束后。 此刻李悯正坐在礼服店里,陪徐谭试礼服,昨天是祝琰之,今天轮到李悯上岗了。 这个年纪的少年本就青春美丽,衣服对她们来说不过是锦上添花,锦缎本身已经足够好看了,花只是锦上再添一笔可有可无的点缀。但徐谭显然不这么想,她是一个非常有仪式感的人,这点与李悯截然相反,所以她到现在还没选好穿什么,尽管今晚就是她的生日宴会了。 李悯看着徐谭挑好一件烟灰色的礼裙进入试衣间,然后拿起桌子上摆放的时尚杂志翻看起来。 口袋里手机震动了一下,她伸手把手机掏出来,锁屏界面弹出了一条微信消息。她看了一眼发件人的名字,指尖在屏幕上方微微顿了一下。 “什么时候回来呢?” 她盯着这行字看了片刻,然后慢慢呼出一口气。她并不觉得傅承恪是一个会多管她闲事的人。恰恰相反,她见过的这么多人里,论分寸感和边界感,傅承恪排第二没人敢排第一。 她不是那种会让自己陷入危险的人,她也无需他像对待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孩那样时刻看管。所以这条消息不是他忽然性情大变变得爱管闲事了,而是她上次的谎言所导致的。 在她哥那里,相同的错不能犯两遍。 傅承恪是一个非常宽容有耐心的上司,员工犯了错他从不发火,他不会当众羞辱,更不会让任何人觉得难堪。但他有一条铁律:相同的错不能犯两遍。第一次是经验不足,他可以原谅,如果一个人两次栽在同一个错误上,说明他根本不想改正,或者没有能力改正,不管是哪一种,都不值得继续留在这个位置上。 于是她老老实实地告诉他她接下来的详细动向——今天是徐谭的生日,宴会会持续很晚,所以今晚会在徐谭家留宿,请他不用担心,她会在明天晚上八点左右到家。 门帘哗的一声被拉开,徐谭从试衣间里走出来,层层迭迭的薄纱如云似雾地蓬起来,在灯光的照射下泛着细碎的银光。 徐谭站在镜子前左转右转看了好一会儿,然后转过头来问李悯这件好不好看,李悯认真地打量了好一会,她眼含笑意:“感觉像是要去参加奥斯卡颁奖典礼的女明星,最佳女主角呢。” 被这样一位美人夸赞,徐谭开心得差点跳起来,立刻转头对店员说就要这件,刷卡——然后她瞥了一眼李悯手机上还没熄灭的屏幕,隐隐约约看到了一长串绿色气泡条,随口问了一句:“你怎么发了那么长一条消息?” 李悯不动声色地将手机屏幕熄灭,她说:“不是什么很重要的事。” 她正想说点什么来调侃李悯,店员把POS机拿过来,她只好先把注意力转回那张信用卡账单上。 狐狸小姐(五) 李悯从甜品台拿了一块柠檬塔然后回到自己的座位,她用叉子尖端轻轻戳塔面上那层凝结的柠檬凝乳,百无聊赖地看着同班的几个女生和一个男星合照,徐谭家里从事娱乐业,旗下的经纪公司签了不少艺人,请一个当红小生来给女儿的生日宴会站台,不过是一通电话的事。 如果不是徐谭试礼服的时候用不以为然的语气告诉她这个男星的私生活,她死活也想象不到人居然能虚伪成这样。 要是把包装自己的演技花在演戏上,也不至于被嘲了。 徐谭像一只蝴蝶一样落在她旁边,她顺着李悯的视线望过去,冷笑一声:“他最该感谢的哪里是他的粉丝,而是公关吧。” 徐谭觉得这位男星的粉丝很可怜,她们知道自己的偶像私下里有多腌臜吗? 李悯淡淡一笑:“她们喜欢的不就是他的人设吗?” 徐谭沉默了一会儿,然后慢慢点了点头。她明白李悯的意思。她不再去看那个男星,转头看向李悯。李悯正低头看着她那块可怜的、被戳了好几个小洞的柠檬塔,侧脸在灯光的映衬下漂亮得不像真人。徐谭觉得和李悯交朋友简直是她人生中做过的最正确的决定。 徐谭和李悯的友谊始于徐谭的颜控属性,她看到李悯漂亮的脸庞就决心要与她做朋友。 她觉得李悯如果生在古代就没潘安什么事了,掷果盈车,恐怕她收到的果子能够填平马里亚纳海沟。 于是某天午餐的时候,徐谭坐在李悯对面,李悯很适宜地将餐盘往自身的方向拖动,给她留出足够的位置。 徐谭说:“你好,可以认识一下吗?” 李悯和徐谭并不是同班,她看着徐谭的脸,犹豫了一下还是点点头。 至于如何拉进关系,最好的办法就是聊八卦,没人能拒绝八卦,徐谭对此深以为然。八卦是人类社交的通用货币,不分阶层,不分圈子,不分智商高低,所有人都对别人的私生活有着原始的、无法抑制的好奇心。 “你知道**吗?”徐谭问。 李悯知道他,一个很火的流量男星,她本来以为自己对八卦不感兴趣,但是徐谭只用一句话就让她驻足。 “他有孩子了。” “你怎么知道的?”李悯很是震惊,这位男星可是出了名的纯情。 她这才知道徐谭家是从事娱乐业的,她想和徐谭做好朋友也不赖,要是她哪天被傅家赶出来就去投奔徐谭进军影视行业,反正她不缺美貌和演技。 随着两人友谊加深,徐谭对傅家好奇起来,她坚信这样的家庭是不缺奇闻异事的。 八卦的秘诀就在于守口如瓶和互相分享,否则便不成立。 李悯自然是乐意同徐谭分享的。 譬如某个世交家的叔叔在创业成功之后突然去世,连遗嘱都没来得及立,然后弟弟娶了寡嫂,和原配孩子争夺遗产。 再比如另一家更离谱,父子俩娶了一对姐妹。 李悯几乎是不可思议地跟徐谭讲,“父亲是姐夫,儿子是妹夫,姐姐成妈妈,妹妹成儿媳,这一家人到底要怎么称呼对方?辈分完全乱了。” 徐谭笑着说:“姐姐变成妈妈,这要是做成海龟汤,都没人能猜出来。” 这一家人到底要怎么称呼对方,李悯为此思考了一个多月,也没能理出头绪来。 徐谭的生日宴会结束已经是凌晨一点了,几个女孩洗完澡换了睡衣在徐谭的房间聊天。 这是她们的girls039;night,女孩们几乎什么都聊,从烦恼的事聊到职业规划,再到暑假旅游计划,最后回归到喜欢的人 祝琰之话题一转,她看着困得直点头的李悯突然开口:“我很好奇像李悯你这样的cold nerd真的有喜欢的人吗?你会怎么对喜欢的人?” 李悯困顿的大脑只听到祝琰之最后的问题,在她说到喜欢的人的时候,她脑海里极快地闪过一个人影,但还没来得及捕捉,大脑就开始处理祝琰之的问题了。 她思考片刻,声音温软,如同梦呓一般,她说:“我会给他我的所有,前提是真的有那样一个人。” 熬了大夜的后果就是下午三四点才起来,女孩子们横七竖八地躺在房间里,被子凌乱,枕头横飞。 等所有人都彻底清醒、洗漱完毕、换好衣服、化好妆,已经是下午四点半了。几个人沉默了一会,然后一致决定去附近新开的一家网红餐厅打卡。 吃过晚饭,天色还没有完全暗下来。夏日的黄昏总是格外漫长,西边的天空被夕阳染成了层层迭迭的橘红与粉紫,像一幅被谁不小心打翻了调色盘的油画。 她们邀请她要不要继续出去玩,毕竟现在还早,不过李悯倒是记得和傅承恪的约定,于是摆摆手拒绝,说她有事,不能和她们一起去了。 几个人在餐厅门口道别,徐谭抱了抱李悯说“明天群里继续聊”,祝琰之挥挥手说“路上小心”。 李悯一个人站在餐厅门口的台阶上,给老陈发去一条微信,措辞简洁而得体:“陈叔叔,麻烦您有时间来接我一趟。” 消息发出去不到半分钟,老陈就回了:“小姐,你在哪里?我现在就可以来接你。” 她将地址发给他,然后把手机塞回口袋,站在餐厅门口等车。 傍晚的风带着白天的余温,从梧桐树叶间穿过,发出沙沙的声响。路灯已经亮了,橘黄色的光晕在还没有完全暗下来的天色里显得有几分暧昧。 她的目光漫无目的地扫过街对面的行道树和绿化带。 然后她听到几声哼哼唧唧的声音。那种声音很轻很细,不像是人类发出来的,也不像鸟叫。 李悯微微皱眉,竖起耳朵仔细辨认声音的来源。她的目光在餐厅门口的灌木丛里来回逡巡,她看到了灌木丛根部有一小团白色的东西在蠕动。于是她蹲下来,拨开灌木枝叶。 一只小狗从灌木丛里钻了出来。很小,大概只有两个巴掌那么大,身体圆滚滚的,四肢短而粗壮,耳朵耷拉着,鼻子湿漉漉的,一双乌溜溜的眼睛正可怜巴巴地望着她。 李悯朝它嘬嘬嘬了几声。 它先是抖了抖身上的毛,然后迈着四条小短腿朝她走过来。它的步伐有些犹豫,走到离她还有两步远的地方停下来,歪着头看她,像是在打量这个蹲在路边的人类是否值得信任。 李悯也歪着头看它。一人一狗就这样在傍晚的暮色里互相歪着头对视了片刻,然后她伸出手,掌心朝上,手指微微弯曲,放在离它不远的地面上。小狗犹豫了一下,然后迈着小碎步走过来,用湿漉漉的鼻尖碰了碰她的指尖,它的鼻尖又凉又软。 在碰到她指尖的那一瞬间,它身后那团毛茸茸的尾巴开始飞快地摇晃起来。 狐狸小姐(六) 老陈收到李悯消息的时候,刚刚在盛恒资本的地下车库接到傅承恪。黑色的迈巴赫停在专属车位上,引擎还没熄火,空调的冷气在车窗上凝了一层薄薄的水雾。 傅承恪拉开车门坐进后排,领带松了两指宽,衬衫袖口卷到小臂中段,露出一截线条利落的手腕。 他刚结束一场长达三个小时的电话会议,对方是美国那边一个难缠的LP,从头到尾都在质疑盛恒旗下一支基金的退出策略,他用了三个小时把对方的每一个疑虑逐一拆解,最后对方沉默了片刻说了句“I’mconvinced”,他才挂掉电话。 此刻他靠在真皮座椅上,抬手揉了揉眉心,太阳穴隐隐发胀。 老陈从后视镜里看了他一眼,斟酌了一下开口:“大少爷,小姐刚刚给我发消息,让我去接她,要不要顺便接她一起回去?” 傅承恪抬眼看了后视镜一眼,那个眼神里没有什么多余的情绪,只是淡淡地应了一声:“嗯。” 然后他垂下眼,继续看手机屏幕上那份没读完的项目报告。 于是老陈给李悯回了消息,问她现在在哪里,得到地址之后把手机放回支架上,发动引擎驶出了地库。 车窗外是傍晚的城市,华灯初上,暮色将暗未暗。 傅承恪的目光从手机屏幕上移开,落在窗外飞掠而过的街景上。他本来可以不用顺路去接她的——老陈送他回家之后完全可以再折返回去接她,可他今天莫名地不想一个人坐在车里穿过大半个城市回家。 或许是那场三个小时的会议耗尽了他所有的社交耐心,而李悯是少数几个不需要他耗费任何心力去应付的人。 她在车里的时候通常很安静,会把头靠在车窗上往外看,偶尔问他一两个无关紧要的问题,或者干脆不说话,只是和他共享同一段沉默的旅程。 等到了地方,车缓缓停在餐厅门口的路边。傅承恪的目光越过车窗,在餐厅门口那几棵梧桐树下来回搜寻,然后他看到了她,少年穿着灰色的短袖,格子衬衫系在腰上。 她蹲在地上,背对着马路,不知道在干什么,衬衫下摆拖在地上沾了一层薄薄的灰,她却浑然不觉。 老陈把车靠边停好,正准备按喇叭,傅承恪抬手示意不用。他打开车门下了车,傍晚的热风裹着梧桐叶的涩味和汽车尾气的微尘扑面而来。 他不紧不慢地走过去,站在她身后。他低头一看,才发现她面前蹲着一只小狗,正用还没长全的小乳牙咬李悯的手指头。 一个多月大的小狗牙齿还没长全,一口乳牙又细又软,一点攻击性都没有。李悯被咬着一点也不疼,只觉得手指痒痒的。 她忍不住弯起嘴角,整个人柔软又天真,她说:“是不是一点用都没有?是因为你现在太小了,但是长大了可不能这样咬人,不是所有人都像我这么好的。” 傅承恪站在她身后,低头看着这一幕,听到她说“不是所有人都像我这么好的”时候忍不住笑了起来。 他看了一会儿,然后开口,声音很轻:“喜欢的话就带回家养好了。” 李悯抬起头来看他。逆着路灯的光,他低头看她的表情笼在一片半明半暗的阴影里。 她说:“还是给它找领养比较好。”语气恢复了她惯常的平稳和理性。 然后她又低下头,用指尖逗弄着小狗的下巴,像是在自言自语又像是在对小狗说,“带回去太麻烦了,而且家里不是所有人都喜欢狗。” 傅承恪垂眸看着她的背影,沉默了片刻。 他从来不在家里养宠物,他对一切会产生不必要的牵绊的事物都保持着安全距离,不养宠物,不种花草。这种麻烦事他一向是不做的。 可她说的不是“我不想要”“我不喜欢”,而是“不是所有人都喜欢狗”。 明明喜欢得很啊李悯。 “带回去吧。” 李悯抬起头震惊地看着他。她的眼睛瞪大了,嘴唇微微张开又合上,显然想说点什么—但还没等她说出口,傅承恪就开口了:“是我想养的。李悯,带回去吧。” 她一下子就懂了——既然是他要养,那么也没有人会说不。 她果然很高兴地行动起来,动作麻利地把系在腰间的格子衬衫解开,把宽大的衬衫铺在地上,小心翼翼地把小狗抱到衬衫中央,然后用袖子打了个结做成了一个临时的包裹。 小狗从衬衫的开口处探出半个脑袋,耳朵一抖一抖的,粉红色的小舌头伸在外面,欢快地喘着气。傅承恪拉开车门让她先上去,她护着怀里那团毛球,小心翼翼地侧身坐进后排,他随后跟着上车。 傅承恪已经在手机屏幕上搜到了附近最近的一家宠物医院,离这里只有不到两公里。他把地址发给老陈,说:“先去宠物医院。” 老陈应了一声,打了转向灯,车子缓缓驶入晚高峰的车流中。 李悯偏过头看他,嘴唇动了动,似乎想说点什么,但最后什么也没说。 宠物医院的前台正在整理当天的病历档案,听到感应门铃响了一声,然后抬起头看——一对年轻男女抱着一只用格子衬衫裹着的小狗进来。 医生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男人,戴着一副圆框眼镜,态度温和而专业。他戴上橡胶手套把小狗放在检查台上翻来覆去地检查了一遍,然后在一张空白档案表上写下了一系列数据。 他推了推眼镜,笔尖停在“宠物姓名”那一栏上,例行公事地问道:“小狗叫什么名字呢?给它建个档案。” 李悯愣住了。 她在车上光顾着和狗玩了,用手指逗它咬来咬去,用衬衫擦它脚上的泥巴,把它举起来看它是公的还是母的,完全没想过给狗取什么名字。 她在脑子里飞快地搜索了一圈,她知道的宠物名字太少了,小时候在筒子楼里邻居家有一只橘猫叫咪咪,每天傍晚都能听到邻居大妈站在楼道里扯着嗓子喊“咪咪——吃饭了——”,那个声音回荡在整栋楼的走廊里。 于是她脱口而出:“咪咪,它叫咪咪。” 傅承恪和医生闻言都愣住了。 医生握着笔的手悬在档案表上方,他看了看那只正躺在检查台上的小狗,又看了看站在台子旁边的少年,欲言又止。 傅承恪忍俊不禁:“狗怎么能叫咪咪呢?” “狗怎么不能叫咪咪了?这是谁规定的?”李悯据理力争,她甚至低头对小狗说了一句“对吧”,像是在寻求当事狗的支持。 小狗显然对自己即将被赋予的名字毫不知情,只是把尾巴摇得更欢快了。 “嗯,你确定真的要叫它咪咪吗?”他慢悠悠地开口,语气调侃,目光里有一种她不太敢去深究的纵容与温柔,“这个名字可是要伴随它一生的。你想想,以后它长大了,变成一只威风凛凛的大狗,你带它出去,在公园里喊一声‘咪咪’,它跑过来,别人一看——原来这只大狗叫咪咪。你忍心让它被别的狗嘲笑吗?” 李悯想了想觉得他说的有道理,她不是那种死要面子不认错的人,在合理的建议面前她一向从善如流。咪咪这个名字对于一只将来会长成成年犬的狗来说确实不太合适。 “那叫米卡好了。”她说,“它那么小,叫米卡比较可爱。” 医生低头在档案表上写下“米卡”两个字,然后继续做完了剩余的检查。 他摘下听诊器,把小狗从检查台上抱下来,说:“小狗很健康,一个半月左右。我给它做了体外驱虫,疫苗要等它再大一些才能打。” 傅承恪付了检查费和药费,又在前台的宠物用品区拿了一些基础的幼犬用品。 到了傅家门口,车缓缓停稳。老陈熄了火,正准备下车替他们开门,李悯忽然抱着米卡转过身,把小狗往傅承恪怀里一塞。动作干脆利落,不带任何犹豫。 李悯面不改色地说:“是你要养的,应该由你带回去。”她说完这句话就转身推开车门下了车。 傅承恪怀里突然多了一只温热柔软的小生物,他看了看李悯的背影,李悯已经快走到门口了,背影笔直而坦然,他哑然失笑。 他低头看着怀里的米卡,米卡也歪着头看他,一人一狗对视了一瞬,他用手指挠了挠米卡的下巴。 然后他抱着狗,跟在她的背影后面,走进大门。 狐狸小姐(七) 她们的群里,祝琰之从夏校回来后到处邀人去旅游,她问李悯你去吗? 李悯发了一个猫meme并表示她还有数论的课要上。 窗外已是深夜了,她坐在书桌前,笔记本电脑屏幕上是zoom视频会议的界面,台灯下摊着写满数字的草稿纸,她的眼神略微涣散。 老师是斯坦福数学系的教授,说着很流利的英语,完全听不出来是个德国人。 李悯记下证明思路,在旁边打了一个问号,这个推导步骤她还没完全想通,打算课后再去找论文看。 她的手指在键盘上飞快地敲了一个文件名,新建一个空白文档,把教授刚才提到的几篇参考文献的DOI号从聊天框里复制进去。 李悯一边做着这些事情一边决定要把无聊这个词从她的人生词典里删掉。 午后阳光从窗户倾泻而下,光线穿过梧桐叶的缝隙,在木地板上投下细碎的、不断变幻的光斑,每一阵风吹过,那些光斑便像一群受了惊的小鱼,在地板上四散逃窜,然后又缓缓聚拢回来。 书房里弥漫着午后的慵懒与静谧。 李悯在傅承恪的书房里,窝在沙发上,那张沙发是书房里最舒服的一件家具,她占据了整个沙发。 她的背靠着沙发扶手,腿蜷起来,膝盖弯成一个舒服的角度,脚上那双白色棉袜踩在皮面上,脚趾无意识地蜷了又伸,伸了又蜷。 李悯手里捧着一本《追忆似水年华》。 她记得她当时问他哪些书是此生必读的,他给她整理了一个书单,末了又补充了一句——这些书都是此生必读但此生大概读不完。 她当时不是很能理解为什么此生必读却又大概读不完,傅承恪只是微笑着看她,他说:“你读了就知道了。” 她现在已经完全知道为什么大概读不完了。 她已经看了一个多小时,书页在她指尖匀速翻动,发出轻微的沙沙声,除了翻书声她几乎弄不出任何噪音。 他在家的时候,少年总会窝在他的书房里看书,因为她很安静,所以他就由她而去。 傅承恪坐在离她不到两米远的书桌后面,面前摊着一份盛恒的季度财报。 他偶尔会抬起头看她一眼,少年双眼无神地翻了好几页,却在下一秒反应过来,把书翻到前几页重新认真看起来。 李悯看了一章之后觉得有些累,然后她抬起头,纯粹觉得看书累了,欣赏一会她哥的美貌是一件解压的事。 她的道德审查机制大抵和Steam年龄认证一样,李悯丝毫没有意识到有什么不对的地方,这只能说明一点——她是一个很会欣赏美的人。 傅承恪今天穿了一亚麻衬衫,露出一小截锁骨。他的头发没有像出门时那样打理得一丝不苟,额前垂了几缕碎发,给他平日里冷峻疏离的气质添了几分难得的少年感。 李悯这才意识到这个人好像没比她大多少。 她的目光从他的额头滑到眉毛,从眉毛滑到眼睛,从眼睛滑到鼻梁,从鼻梁滑到嘴唇。她的视线在他嘴唇上停了一下——他的嘴唇很薄。 她想起自己在某本书里读到过,薄唇的人性格冷淡,薄情寡义,她当时觉得这个说法荒谬至极,面相学怎么能跟性格扯上关系? 但现在她盯着他看了几秒钟之后,觉得那本书至少在这一条上说得有点道理——他确实冷淡。 他大约是感受到了她的目光,从财报上抬起眼来。傅承恪的目光从密密麻麻的数字上移开,越过电脑屏幕的边框,落在沙发上的李悯身上。 她盘腿坐着,目光坦荡正直极了,像是她从来没有觉得盯着他看是一件需要偷偷摸摸的事。 他忽然开口,声音平静:“你有想好以后做什么吗?” 李悯知世故而不世故,是一个很聪明的小孩,他从不认为她会走错路,他只是很担心她走得不够远。 李悯愣了一下。她眨了眨眼睛,这个问题没有人问过她,奶奶倒是偶尔会问一句“成绩怎么样”,但“成绩怎么样”和“以后想做什么”是两回事。 所以当这个问题从傅承恪嘴里问出来的时候,她的第一反应不是思考答案,而是有些意外——意外于居然有人会问她这个问题,意外于这个人是傅承恪。 她的学费和生活费都是从家族信托里出的。傅家的家族信托设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由老太太沉凌云亲手操持,条款精密,每一个受益人都被精确地规定了领取的条件和额度。 李悯的份额是老太太在她到傅家之后才加上去的,条款里写得清清楚楚:只要她继续接受全日制教育,无论是高中、本科、硕士还是博士,她都能按时领到足够的学费和一笔不算宽裕但足够体面的生活费。 这笔钱在她成年之前由陈婉清代为管理,成年之后则直接打入她的账户。 简而言之,只要她愿意,她可以读一辈子的书,这对一个真正热爱知识的人来说简直是最奢侈的自由。 但同时,这种自由也让她患上了一种她想称之为“选择困难症”的懒惰——正是因为可以读一辈子书,她反而从未认真思考过,读完书之后她要做什么。 她摇了摇头,“还没想好。”声音里带着这个年纪孩子特有的迷茫。 傅承恪看了她一会,然后把手里的钢笔放下,他把椅子微微转过来一点,正对着沙发的方向,双手交叉搭在膝盖上,继续说道:“你数学这么有天赋,要不要考虑去MIT?” 李悯被他的话吓了一跳。她把书从膝盖上拿起来放到一边,坐直了身体,她需要更正式一点的姿势来承接这个话题。 “老实说,我的确在数学上有点天赋。”她说,这句话从别人嘴里说出来大概会显得自负,但被她说出来就只是事实而已,“但拿到MIT的offer很难吧。” 她停顿了一下,用一种极其古怪的眼神望着他,“你该不会有实力捐钱给我捐进去吧。要是这样的话你还不如把几千万美元直接给我。” 李悯是真的觉得没必要,她不是那种会做无谓清高的人,如果傅承恪真打算砸钱把她塞进一所名校的大门,那笔钱直接打进她的账户显然性价比更高。按照她现在的成绩,去哥大或是康纳尔是板上钉钉的事,至于MIT,完全可以申研究生。 他被少年稀奇古怪的想法逗笑了,“李悯,你不需要如此妄自菲薄。就你目前的成绩来看,被录取的概率很高,你只需要按部就班地往前走。” 她那时还未能明白他话里的按部就班是什么意思。 直到一个星期后,她照例在他书房里看书,是《百年孤独》——马孔多在下雨,她读到这里的时候抬头看了一眼窗外,外面的世界晴得理直气壮。 她觉得马孔多的雨和上海的太阳之间有一种荒诞的对应关系,好像她在两个同样闷热而黏稠的世界里来回穿梭,哪一个都不太真实。 她仰头望着天花板,向他抱怨暑假好无聊啊,语气拖长,介于撒娇和陈述事实之间。 然而她却听见他语气平淡地说:“暑假无聊的话,要不要补课?” 李悯愣住了,她的目的明明是希望他能听懂她话里的潜台词然后带她出去玩。 她把自己为数不多的、冒着被拆穿风险递出去的撒娇和期待都当作珍贵货币攒着,一分一厘只舍得花在他身上。而他收下了她的撒娇,收到了她想要被带出去玩的期待,却拿一份暑假补课来抵账。 他话刚说完,少年就把书“啪”的一声合起来,起身往外走,一边走一边说:“哥哥你是觉得我烦吗?我现在就走,我以后再也不会来烦你了。” 简直是在鸡娃啊,这个词她是从徐谭那里听来的。徐谭说现在有一种家长,自己飞不起来就下个蛋让下一代使劲飞。 傅家虽然没有这种家长,可这个家里的鸡娃基因大概是刻在染色体上的,代代相传,就好像不鸡娃和不被鸡就不配在这个家待下去,连她——居然也被自动纳入了这个家庭鸡娃流水线的加工范围。 同时傅承恪在她心中又多了个身份——一个欠了她几千万的小气鬼。 李悯结束了远程课程,摘下耳机挂回书桌旁的架子上,往床上一躺,仰头望着天花板,然后头侧过去,看到正在追着尾巴玩的米卡。 她伸了个懒腰,从床上下来,赤着脚蹲在米卡面前,米卡忽然发现主人蹲在它面前,以为又有吃的,立刻坐正了,睁大乌黑亮晶晶的眼睛望她。 李悯笑眯眯地望着小狗,“米卡啊,”她用手指戳了戳小狗湿漉漉的鼻尖,语气慈祥,“要不要学数论啊。” 她从桌子上拿起讲义趴在地上跟米卡讲起了费马小定理。 它非常努力去理解为什么自己的主人会发出这么长一串毫无规律的音节,既不是“坐下”也不是“握手”更不是“吃饭了”,于是它决定按照本能行事,不理解的东西就不要理解,把觉睡好才是狗生头等大事。 她伸手摇了摇它,说米卡你认真听,这是重点。 小狗被她摇得脑袋晃了两下,从喉咙里发出一声微弱的哼唧,连眼睛都没睁,摆出一副“随便你怎么摇,反正我不睁眼”的架势——他强由他强,清风拂山岗;他横由他横,明月照大江。 气得李悯骂它笨狗,不学无术。 狐狸小姐(八) 李悯打了个哈欠,她困得要死。 暑假那一个多月她过的简直是某种昼伏夜出的夜行动物的生活,凌晨两三点睡觉是常态,睡到日上三竿才慢悠悠地从床上爬起来吃早午餐,生物钟早就被她调成了一个和东八区有严重时差的时区。 开学已经好几天了,她那些暑假里乱七八糟的作息还顽强地扎根在她的身体里不肯调整过来,导致的结果就是今天午餐的时候她差点把整张脸栽进餐盘里。 当时她正用叉子戳着一块西兰花,戳着戳着叉子就停住了,然后她的眼皮开始往下坠,脖子上的肌肉像失去了张力一样缓缓放松,整个脑袋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向前倾倒——好在一旁的祝琰之眼疾手快,一巴掌托住了她的额头,把她的脑袋从离餐盘只有三厘米的危险距离处抢救了回来。 祝琰之托着她的脑袋,用一种恨铁不成钢的语气说“你今天已经是第三次了,昨晚到底几点睡的”,李悯把脸从祝琰之的手掌里抬起来,迷迷糊糊地说了句“三点”,然后继续若无其事地吃她的西兰花。 现在放学了,她只想回家,扑到床上,然后睡个天昏地暗。 可她不能。因为她有一个和人线下见面的约定,不得不向数学社的教室走去。 她一边走一边在心里把那个约她见面的家伙翻来覆去地骂了好几遍——怎么会有这么烦人的人类? 走到挂着“数学社”门牌的教室时,她在门口停下来,往里面看了一眼,没有人。 她看了一眼手表,发现自己早到了十分钟。李悯靠着教室门口的墙壁,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打开数独。 林序到达数学社门口的时候,他看到一个人站在数学社门口,那是一个清瘦俊丽到近乎锐利的少年,单肩背着书包,一条腿微屈,低着头,姿态散漫。 他走上前,开口时声音里带着一丝不太确定的礼貌:“同学,请问你在这里做什么呢?” 李悯撩起眼皮淡淡地看了他一眼,声音平淡:“有人约我在这里见面。”然后低头完成她未竟的游戏。 林序狐疑地看着面前这个人,又看了看空荡荡的教室和走廊,又看了看她。他脑子里忽然冒出一个让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的念头。 他试探性地开口,语气小心翼翼:“你是……李悯?” 少年点点头。 林序站在她面前,大脑空白了一瞬,怎么是个女生?!因为李悯这个中性的名字,他在暑假的线上聊天里,下意识地把她当成了一个男生。 他那张向来淡定的脸上出现了一丝裂痕,庆幸的潮水从裂缝里涌上来,还好,还好他在线上聊天的时候没有因为对方是“同性”就口无遮拦,没有说什么不该说的话,谢天谢地。 暑假的时候,他在竞赛群里发了一道困扰了他一天的几何题,结果不到五分钟,一个叫李悯的人贴出了解法。 那道辅助线画得堪称神来之笔,从一个看似毫无关联的点引出一条线段,整个图形瞬间被分解成几个熟悉的模型。 他被那道几何题的震撼之后开始留意李悯在群里的发言。李悯不太爱说话,偶尔出现的时候几乎全是发证明题,配上一句“请问除此以外有没有别的证明方式?” 她的证明过程思路清晰,简洁优美,像一首用数学语言写成的诗句,常常能给他一些意想不到的启发。 在得知李悯竞赛成绩后,他几乎是怀着一种近乎本能的冲动,向她发送了好友申请。那种冲动混杂着欣赏、好奇,和一种隐秘的、想要接近一个优秀同类的渴望。李悯倒是很痛快地答应了。 知道李悯和他是同校的同学之后,他用一种在李悯看来近乎侵略性的热情,邀请她开学后在数学社见面,措辞恳切,语气热忱。 李悯收到消息的时候正在书房里看傅承恪的一本经济学书,她盯着屏幕沉默了片刻,然后回复:“我很忙,恐怕不能如约而至。”这是委婉的拒绝,换了任何一个稍通人情世故的人都会识趣地退后一步。 结果他完全没听懂,或者听懂了但装作不是什么大事,他回复说:“没关系,那你把课表发给我,我来找你。” 她当时盯着手机屏幕上那行字,在犹豫要不要把他拉黑删除。但她转念一想,都是一个学校的,知道对方姓名找上门简直易如反掌。这种被人找上门的风险是真实存在的、不可控的,而在数学社见面虽然烦人,但至少还在她的控制范围内。 于是她只得同意刚开始的提议,李悯回完消息后仰头盯着天花板,心想这个世界上最烦人的发明就是社交。 “你是林序?”李悯填完最后一个数字终于抬头看他了。 他点点头,朝她伸出手,“我是林序。” 李悯并没有和他握手的意思,她看了他一眼,然后她转身就走了。 林序站在原地,手还僵在半空中。他看着她越走越远的背影,大脑花了好一会才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他赶紧小跑着追上去,“你去哪里?” 李悯用看笨蛋的眼神看他,“自然是回家啊。你约我见面,我们不是已经见过了吗?” 对于李悯而言,见面这个约定的全部内容就是在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出现,完成见面这个动作本身,然后这件事就算结束了。 至于见了面之后要做什么,不好意思,这些附加项不在她的计划范围内,她也从来不会允许任何人打乱她已经定好的计划,现在她最重要的计划就是回家睡觉。 林序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来反驳她。可他看着她那张理所当然的脸,忽然觉得她的逻辑虽然不合常理却也无懈可击。 约定的确实是见面,她确实来了,两个人也确实见到了彼此的面,从字面意义上来说她确实完成了约定。他不得不承认她说得有道理。于是他停下脚步,打算就此停下。 但他突然想起来一件事,他有一件更重要的事要问她,“HMMT的二月赛你有兴趣吗?我们还差一个人。” 李悯听完终于停住了脚步。她没有立刻回答,她思考了一会才开口:“我今天晚上会给你答复。” 她需要给自己一个安静的晚上来查阅HMMT往年的真题和参赛要求。她不打无准备的仗,更不会在不了解对手和战场的情况下贸然答应任何事。 林序点点头,没有追问,也没有再说什么。他们两个就这么并肩往校门口走去,沉默横亘在他们之间。 林序好几次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但是看到李悯冷漠的样子,他决定还是什么都不说比较好。 等快到校门口的时候,李悯口袋里的手机震动了一下,她从口袋里掏出手机,屏幕亮起。 然后林序看见了神奇的一幕—— 那个从见面到现在一直冷着一张脸、浑身上下散发着生人勿近气场的少年,在看到消息的瞬间,整个人像一株久旱的植物忽然被浇透了水,从蔫不拉几的状态突然变得生机勃勃。 发件人是傅承恪:“到家了吗?” 她的脚步不自觉地慢了下来。 “还在学校呢。”她回复。 对面几乎是在她的消息送达的下一秒就回了过来,“要不要一起回去?” 她盯着屏幕上这行字,眼神雀跃:“好啊,我在校门口等你。” 林序站在一旁,用一种近乎恍惚的目光看着这一切。他忽然觉得自己像一个在后台无意间看到演员卸下妆容的观众,窥见了一个本不该被他看到的、私密的、炽热的瞬间。 他发现了一个不得了的秘密。 到了校门口,林序停下脚步,朝她摆了摆手,“再见。” 李悯点点头,“再见。” 狐狸小姐(九) 李悯拉开车门,看到傅承恪,他的头微微后仰,靠在头枕上,阖着眼,睫毛在眼下投出一小片疲倦的阴影,听到车门响动,才缓缓掀起眼皮,那目光带着尚未散尽的倦意,却在触到她的那一刻,泛起了一层柔光。 李悯笑眯眯地朝他打招呼:“晚上好。” “晚上好,”他开口,“今天怎么这么晚还在学校?” 李悯等的就是这句话。 她在校门口踮着脚尖张望的时候,就已经在脑海里搭建好了接下来对话的全部脚手架——他问她为什么这么晚,她解释约了人见面,他追问约了谁,她故作矜持地吞吐几句,他再追问,她再勉为其难地透露一点,然后话题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她就可以顺势把今天发生的所有事情都告诉他。 于是她故作随意地解释道约了人见面。 傅承恪听完,只是点了点头。他的脸上没有出现任何她期待中的表情。 李悯的嘴角僵住了,她移开视线,转过头去面对自己那侧的车窗,把后脑勺对着他。 她有点不太高兴。她还指望他问她和谁见面了,这样她才能自然而然地继续聊下去。 看来她这个哥哥,既没有八卦的爱好,也没有聊天的技巧,指望他主动过问她的私事,还不如指望米卡能学会费马小定理。 她越想越气,觉得自己不能就这么让话题死在这里,“难道你不好奇我跟谁见面?万一是坏人呢?” 他语调慵懒:“交友是你的事情——” 他顿了一下,不紧不慢地补上后半句,带着似有若无的笑意:“更何况,学校里能有什么坏人。” 这句话说得滴水不漏。既没有表现出对她社交生活的过度关注,又给了一个让她无法反驳的的理由。 她是他妹妹,不是他的所有物,交友当然是她自己的事——这句话听上去多么开明,多么尊重,多么无懈可击。 李悯张了张嘴,又闭上了。她觉得他说得很有道理。 她重新靠回座椅里,把书包往旁边一扔,身体陷进柔软的皮面,眼睛望着车顶那盏昏黄的小灯,感觉今天这场精心策划的对话彻底以她的惨败告终。 但她李悯不是那种被打倒就躺平的人。 她沉默了几秒,脑子里飞快地转着,几秒之后,她好奇地问他:“那你今天为什么这么晚才回去?” 这次她不绕弯子了,她不再指望他能接出一个让她满意的下文,只是单纯地想继续跟他说话而已。 “有一个跨境并购。”他解释得十分简略。 “工作很累吗?” 傅承恪听到这句话,疲惫地朝她微笑:“是很累呢。” 李悯看着他的脸,她想了想,觉得此刻应该表达一些什么,比如一些安慰,比如一些体贴的话,然后—— “还好我不需要工作。” 这句话从她嘴里蹦出来的时候,连她自己都愣了一下。她原本想说的是“辛苦了”这类的正常人类应该说的话,但不知怎么,说出口的却是这样一句没心没肺的、理直气壮的庆幸。 她的语气坦荡得近乎无耻,像一个站在岸边看人溺水的人,拍了拍自己的胸口说还好溺水的人不是我。 车厢内陷入一股诡异的沉默之中,于是两人再也无话可说。 司机将车开得极稳,引擎的低吟被隔绝在隔音玻璃之外,车厢内弥漫着傅承恪身上的香水味。 她从一上车就发现他今天换了香水,很好闻,前调是柑橘皮的清苦,忍冬与橙花交织,化解了涩感,尾调只留龙涎香的一怀温热。 李悯原本只是靠着车窗,眼皮渐渐沉得像灌了铅,脑袋一点一点,最终彻底放弃了抵抗。 傅承恪正低头翻看手机上的文件,忽然感到右肩一沉——一个毛茸茸、软乎乎的脑袋毫无预兆地靠了过来,发丝蹭过他的颈侧,带着一股小苍兰的洗发水香气。 他还没来得及反应,那颗脑袋便骤然失去支撑,整个往下一滑,直直朝他的膝头栽去。 他几乎是本能地伸出双手,一只手稳稳托住她的脑袋,另一只手揽住她的肩背,将那具突然变得毫无防备意识的身体轻轻接住。 他低头看她,不由得在心里惊叹这小孩的睡觉速度简直令人惊叹,从清醒到沉入梦乡,不过短短几秒。他开始有点羡慕她的睡觉速度了。 他维持着那个托举的姿势停了几秒,然后才极慢地调整姿势,将她整个人小心翼翼地安置在自己的双腿上。 她的脸颊贴上他西裤挺括的面料,大约是觉得凉,不满地蹙了蹙眉,鼻子里哼出一声含混的、小兽般的呢喃,又把脸往他腹部的方向拱了拱,像一只寻找热源的幼猫。 傅承恪的呼吸几不可察地滞了一瞬。他找来一条羊绒毛毯,抖开,从她蜷缩的小腿一路盖到肩头。 做完这一切,他没有再拿起手机。他的手落在她散开的长发上,指腹无意识地捻着一缕发尾,凉得像流水,滑得像丝缎。 车窗外城市的光河无声流淌,灯光一掠一掠地漫进来,掠过她沉睡的侧脸,在那张尚且带着几分稚气的面容上明明灭灭。 车驶入庭院,轮胎碾过落叶的沙沙声才终于将这场静谧的幻境撕开一道口子。 司机熄了火,从后视镜里小心翼翼地投来询问的目光。 傅承恪抬手示意他安静,然后俯下身,轻轻摇晃她,在她耳边低声唤她:“李悯,醒醒。” 她的眼皮动了动,睫毛像蝴蝶挣扎着扇动翅膀,颤了好几下才艰难地掀开一条缝。 那双眼睛蒙着一层浓厚的水雾,浅褐色的瞳仁倒映着他的脸,却没有焦距。 李悯的意识还停留在睡梦中,那是一个很奇怪的梦,梦里她种了一棵橘子树,树上结满了黄澄澄的橘子,她站在树枝上踮脚去够最高处的那颗,然后树枝突然断了,她跌进一个看不见面孔的人的怀抱里。 她就这样仰面躺在他的怀里,双眼蒙眬地望着他,目光涣散而迷离,像一个被从美梦中吵醒的小孩在问大人为什么天还没亮就喊她起来。 他觉得喉咙有些发紧,声音不自觉地又压低了几分,好心解释道:“到家了。” 她眨了眨眼,艰难地坐起来,毯子从肩头滑落,堆迭在腰间。她用力晃了晃脑袋,试图驱散粘稠的睡意。 李悯打了个哈欠,然后抬起那双终于清明的眼睛看着他,忽然开口,语气里还带着没散干净的睡意,软绵绵的,却故作一本正经。 “根据电视剧里的那样,哥哥你应该把我抱回去,这个时候喜欢你的女主见到了会吃醋,然后这就是后面几十集你们诸多误会之一。” 她把毯子迭得整整齐齐放在座位上,继续说:“女主以为你心有所属,你以为她不够信任你,你们明明互相喜欢却谁都不肯先开口。然后剧情就靠这个水了整整四十集,中间还要穿插各种配角搅局、车祸失忆、豪门恩怨、以及你们两个各自站在落地窗前凝视窗外却不在同一片天空下的蒙太奇。” 他听罢,笑了一声:“是吗?” “是啊是啊,”她连声应着,“电视剧里都是这么演的。” 她一边说一边伸手去推车门,她在落地的瞬间回头冲他笑了一下,那笑容在庭院朦胧的地灯下显得又坏又甜,“而不是把我摇醒。” 他拎着她的书包跟在她身后,那书包在他手里显得有几分违和。他在心里默数这个小迷糊什么时候能发现书包忘记拿了。 走廊里的灯光昏黄而暧昧,将他的影子拉得又长又深,像一个沉默的、幽暗的拥抱,从背后无声地覆上来。 傅承恪跟在她身后三步远的地方,唇角已经不自觉地翘了起来。 看到她要走到她的房间,他几乎要开口叫住她了,却在最后一刻忍住了,他忽然很好奇,这个聪明得不得了的小孩,究竟要走到哪一步才能反应过来。 李悯打开房门,发现傅承恪还跟在她身后,她转过身,看到他杵在她身后,高大的身形几乎填满了整个门框。 “哥哥,你走错房间了,这是我的房间,你的在对面。”她抬起手指了指对面那扇门。 她说得又认真又诚恳,语气里带着善意。 傅承恪终于没忍住,笑出声来。 他站在那里,一只手随意地插在西裤口袋里,另一只手拎着她的书包垂在身侧,整个人靠在门框上,姿态松散而慵懒,含笑看着她,目光深邃,像藏了一整片星河。 “李悯啊,你有没有忘记什么东西呢?” 她迷茫地望着他,眼睛瞪大,“什么?” 她能忘记什么东西?她最骄傲的就是她的智商和记忆力了。 他就只是站着,用该死的、意味深长的笑容看着她。 他的目光从她脸上缓缓地、几乎是爱抚般地滑过去,最后,那目光像被什么引力牵引着,缓缓下移,他在用视线为她引路,像用一束追光灯,一步一步地把她引向那个她视而不见的事实。 李悯的目光不由自主地追随着他的视线,她的视线终于落在了他的手上。 他手里拎着她的书包。 那一瞬间,李悯的大脑一片空白。等反应过来的时候,她的耳朵通红,蔓延到脖颈上,在白皙的皮肤上显得触目惊心。 她的肩膀垮下来,整个人像一只泄了气的皮球,从一米七几缩成了一团毛绒绒的、可怜兮兮的小东西。 她伸出手去接书包。手指微微发颤,指尖几乎要碰到他手背的时候又缩回去一点,然后在半秒钟的犹豫之后终于下定决心,一把抓住了书包的提手。 李悯抱着书包站在原地,她张了张嘴,想说什么,想说一句挽回颜面的俏皮话,想说一句理直气壮的辩解,想用一个天才的幽默感来化解此刻的窘迫。 但她那台向来引以为傲的精密大脑此刻已经彻底当机,屏幕上只剩下一片跳动的雪花噪点。 她憋了好半天,最终只是从牙缝里挤出来两个字: “……谢谢。” 她把头低得更低了,几乎要埋进胸口里,只留下一个头顶对着他,头顶的发旋小小的,绒绒的,几根不服帖的碎发翘起来,可怜可爱得不成样子。 傅承恪看着她这副模样,眼睛里最后一丝疲倦也被笑意融化了。 他没有再说什么,没有落井下石地揶揄她,也没有趁机教育她下次注意。 他只是伸出手,在她那颗埋得低低的脑袋上揉了一把,掌心覆上她柔软的发顶,指腹轻轻摩挲了两下她的发旋。 “晚安,李悯。”他说,声音低沉温柔。 然后他转身走向对面的房门。 李悯看着他的背影,她砰地一声关上房门,把后背抵在门板上,丢脸死了。